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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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西汉临淄(今山东淄博)人,复姓淳于。其父名意(公元前205?~前150年),是汉文帝时期的齐国王府仓库主管,人称“太仓令”、“太仓公”或“淳于公”。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
汉朝时期,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受了不少苦。
那时有一道这样的刑罚: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是指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也就是一个人犯了法,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被逮捕治罪呢。
公元前167年,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五个女儿看着披枷戴锁的父亲哭哭啼啼,淳于意无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窝囊,看到五个女儿只会哭。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
汉文帝看了信,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不仅救了父亲,还因此废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刑事案件逐年减少。据说,当时全国一年里的刑案不过四百件。当时人纷纷称赞缇萦的胆识与勇气,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还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称赞她,其中有两句说:“百男何馈馈,不如一缇萦。”意思是说一个缇萦远远胜过一百个平庸的男子,批评长期流行的重男轻女的偏见。
(汉文帝废除肉刑虽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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