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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投稿:阳光灿烂的每一天 时间:1周前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最新6篇)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1

说起书来,我倒是有许多的感悟。

从人生中第一次看书开始,我便爱上了这种能让我哭、让我笑的物品。说来也怪,我不喜艰涩难懂的文言文,不喜太过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却尤其喜欢新文化运动时期所流行的文字。大抵是因为文言文太繁,白话文太简,而新文化时期的文字不繁不简,研究起来不会太难,却也颇有一番趣味。

最喜爱的作者便是鲁迅与冰心了。鲁迅的许多文章都是提倡爱国的,每每品味都令我激情澎湃,恨不得钻入书内大骂那些个富豪地主。鲁迅的为人我也是十分敬佩的,他正直、刚正,不惧危险,不惧威胁,为国出气,为人民出气。而冰心却是恰恰相反的,她的文章有一种特殊的宁静,这种宁静令人感到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我也尊敬她,因为她让我在感受童真时也明悟了许多道理,在感受宁静时也收获了许多喧闹。

以书为药,可以医躁,这句话恰恰印证了我的人生。在没看书时,我是一个坐不住、停不下、成天只知道玩的女孩。自从接触了书以后,我也开始心思细腻了起来,只要你给我一本书,我可以在原地坐上一两个小时,甚至大半天都不离开那里。

如果心也可以划分为一块块土地的话,那我我便会――心田半亩种书香。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2

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每走一步都会带来不同感受、每到达一个目标,都会处在不同的境界。

以前读绘本,看懂故事情节后就放一旁,带来的感想不是小蛇真贪吃,不能学它,就是老虎大意,不能学它。后来开始读《少儿画报》这种薄薄的杂志,里面的每一篇故事都是小短文,这些故事很新奇,教会我们怎么成为好孩子。上小学后,学校让我们订购杂志,一篇文章有五六页,这些杂志现在都被我翻烂了,每一次读,都像第一次读一样令人愉悦。睡前读上一本,睡觉一定能做个好梦。

杂志让我也想像那些作家一样写一篇又一篇的小短文,于是我开始记日记。五年级开始,变得不满足于只有五六页的短文,我开始看厚厚的小说。家中的书越来越多。每读完一篇小说就像打游戏积攒了一些经验值。有时一篇小说能令我好几天都沉浸在其中,一有空便拿起来不愿放下。一些小说的结局是开放性的,便会引得我幻想主人公不同的结局。

读书果真是一条没有止境的路,就像学无止境一样,世上总有你没看过的书,即使是同一本书,以不同的心态去读,也会带来不同的感受。绘本,文章,杂志,小说,是我阅读路途中的目标。现在的我依然在半路上,在扩大心灵的半路上。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3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4

阅读,就像五味瓶,带你领略人生的酸苦辣;阅读,就像一对翅膀,带你一览世界的美好;阅读,就像一位画家,为世界添上不同的色彩。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打开书本,就像打开了知识的海洋,任由我在里面畅游。我爱阅读,正因为各具风格的书籍,让我有了美的享受;我爱阅读,正因为内涵深厚的文章,让我懂得了道德本意;我爱阅读,正因为它们诙谐幽默的文字,拂去我心中的愁云,让我每天积极乐观。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打开书本,就像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我独坐在一个静谧的花园里,微风拂面、鸟语花香。在这里,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在这文学的天地里,我们要做的就是投入到书的怀抱,用心去感受书本给我们带来的享受。感觉累了,望望四周,感受一切都有不同的境界。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在我情绪不好的时候。打开书本,阅读同样可以缓解我的痛苦。阅读能让手足无措的我,找到解决的办法;阅读能让心急如焚的我,感到一丝沉静;阅读能让不堪重负的我,缓解如山的压力。依稀记得,那次,我的作文一直没有思路。正在焦躁不安之时,我打开一本书,企图在那里减轻我的烦躁。10分钟,30分钟,1小时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无法自拔,不时地发出“咯咯”的笑声。合上书本,我的心情也愉悦许多,文思如同泉水一般,从脑海里喷涌而出,我以极其轻快的笔调完成了作文。长舒一口气,空气不那么浑浊了,我的心情也顿时愉悦不少。阅读,照耀着我的文思和梦想。

我的生活中总会存在两杯饮料,一杯是果汁,另一杯则是苦瓜汁。当我打开其中一杯,也必定会打开另一杯。阅读便是两者之间的调和剂,让果汁变得更加美味。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5

成长的故事,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谱成一曲完整的成长之歌。文章语言淡雅,虽寥寥数语却震人心灵。在英子细细的回忆中,一个高大的父亲形象鲜活起来。爸爸是慈祥和蔼的,在明知自己不久于人世,还细心叮嘱女儿毕业典礼不要迟到;爸爸对英子的教育是严肃的、严格的,却又包含着深深的、浓浓的爱。在英子遇到困难准备放弃时,爸爸用简洁的语言鼓励她,要勇敢面对,要敢于往前闯;当英子害怕去做事情时,爸爸用朴实的语言、细致的教导鼓励她掌握本领,学会成长;当英子面对亲人的离开而绝望时,是爸爸给了她希望。爸爸又是热爱生活的,他那么爱花,将对生活的热爱不仅留在对花的照顾中,更留在英子童年的快乐生活中。爸爸的死,使英子一瞬间长大。英子在爸爸的教诲下,真的长大了,即使面对艰辛的生活,也表现出独立,坚强和乐观。

爸爸的花儿落了,但爸爸的“果实”长大了。

从一棵幼小的树苗变成挺拔的大树,从一只脆弱的雏鹰成长为强壮的雄鹰。也许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长大了。但是通过阅读了这篇文章,通过英子的亲身感受,我认为长大不只是生理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成熟。

作者与自己的父亲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父亲做的一切都为了儿女。当我遇到难题时,爸爸总是抽空耐心为我讲解;当我遇到困难时,爸爸不会过分溺爱我,只说:“自己要用自己的方法解决!”他总是无时不刻教育着我。是呀,父母的爱总是那么的伟大,我渐渐变了,我变得没有以前任性,我渐渐懂事了,我遇到困难不再退缩,因为逃避不可能解决问题,我知道这就是长大。

写阅读的作文_阅读话题作文 篇6

《史记》和《荷马史诗》都是人类历史上少有的鸿篇巨制,它们的创作时间相差几千年,创作地点横跨了两个版块,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字……但正是它们之间的这种差异,更从某种角度体现了中西方审美意识形态上的相似之处。

一、 从体裁、文学语言、写作手法和刻画人物的角度分析

《史记》代表者中国古代历史散文的最高成就,鲁迅称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是在西汉散文由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时期出现的,因此,它既有前期感情激切、气势宏大的特点,又有后期敦厚典雅、深广宏富的特点。在《史记》中,作者司马迁对历史进行了反思,同时,又做出了沟通天地人的惊人创新。《史记》中的十二本纪是按照帝王时代顺序记述各个朝代兴衰的终始。项羽虽然最终并没有成就统一霸业,但是他实际上是秦汉之际主宰天下的人物。因此,司马迁将项羽放在了本纪中进行叙述,并且是着墨最多的一个英雄人物。这其中,有司马迁对项羽这类悲剧式人物的同情和对自身的感叹,但也从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中国人对英雄、对雄性美的推崇。事实上,正如豪放词和婉约词的对比一样,中国人一向是有一些排斥阴柔美的。这与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不无关系。而且,这种审美趋势一直延续至今。

《伊利亚特》是古希腊的一部史诗,它与《史记》的相似之处是都有写“史”的成分。但是在《伊利亚特》中,除了英雄人物以外,还出现了一批威力强大、等级分明的神。而《史记》则是按照史书的规范去进行事件的叙述。在这一点上,除了生产力和民族性格的原因之外,还体现了中西方在对待神话传说上的态度。古希腊的神话传说是一个相当完整、复杂的体系,并且这些神话传说流传至今,给整个欧洲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中国上古时期的神话思维应该相当的发达,但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神话传说采取一种排斥的态度。这就造成流传后世的神话大多只是一些片段,有完成情节故事的不多。在正统的史学或儒家的典籍中,那种半人半兽形的形象被抹杀了,因为这种形象很难被纳入历史谱系之中,而且也违背了理性化的原则。正如司马迁所说:“其文不雅驯,缙绅先生难言之。”

在《伊利亚特》中出现的众多英雄人物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非阿喀琉斯莫属。这位希腊联军的第一勇士勇猛、直率、敢爱敢恨,甚至简单得有些可爱。据说他出生后,母亲为了使他能刀枪不入,便把他浸入冥河水里,但他被母亲捏住的脚踵未能浸到冥河水,成了他的致命弱点。阿喀琉斯杀死赫克托尔后继续建立了许多功绩。后来他被帕里斯射中脚踵而死,死后住在冥间,统治亡灵。

作为希腊联军的主将,阿喀琉斯对于特洛亚人来说简直就是恶魔。他身着便装站在阵前大吼三声,竟可以在敌阵中造成大乱。而当他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穿着他的铠甲出现在战场上时,特洛亚人如临大敌,龟缩在工事中不敢迎战。当阿喀琉斯重返战场时,他穿上了火神赫淮斯托斯为他打造的铠甲,手持桦木杆长枪出现在希腊军队阵前……

两军相接,在漫天的烟尘和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有一位让敌军胆寒的勇士。他身着有华丽雕花的铠甲,手持银柄剑,正在敌阵中奋力砍杀。他的双目圆睁,仿佛要喷射出愤怒的火焰。头上的黄金头盔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手中的利剑在鲜血的浸润下泛出青铜的寒光,犹如一台专门为战争而制造的机器,杀气腾腾……

虽然阿喀琉斯在战场上英勇无比,甚至残酷得近乎冷血:他将赫克托耳杀死后,残忍的将他的脚筋抽出,绑在了战车上……但是,当赫克托耳的老父亲满面泪容的在他面前哭诉丧子之痛时,他又动了恻隐之心,将赫克托耳的尸体还给了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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