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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感恩节往事》

投稿:碧海云天 时间: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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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节往事

(一)

我推着购物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从装扮得花花绿绿的商场里出来。来到车前,将一只十多磅重的火鸡放到车中,打着引擎,开车便往家的方向行驶。附近的停车场上,车辆比往日明显增多,人们来来往往,快乐的心情溢于言表。

过几天,就是二零零七年的感恩节,我计划把我们系里的一些国际学生请到家中,一起吃火鸡来庆祝这个节日。车外飘起了雪花,一片一片地敲打在车窗上,我心里一阵高兴。前两年的感恩节里没有下雪,节日的气氛少了很多,但今年会很不同。

时间过得真快,这个节日将是我在美国度过的第十四个感恩节。每年忙忙碌碌,不经意间就到了新的一个感恩节。但在记忆里,我的第一个感恩节最为特殊。

那是一九九四年,我来美国留学还不到三个月,就迎来了美国的传统节日感恩节(Thanksgiving)。这个节日设在每年十一月份的第四个周四。我的室友梁明在节日的前一天激动地告诉我,他的指导老师鲍勃(Bob)邀请我们二人明天去他家里吃感恩节晚餐。

那天下午四点多一些,鲍勃来到我们的公寓,把我们二人接上车,然后开车往他家里行驶。天已经黑了下来。一过了夏日制时间,我们这个处在美国很北,离加拿大已经很近的城市法戈(Fargo),天就黑得特别快。一般的中国人听惯了像纽约,旧金山,芝加哥等这些大城市的名字,很少听说过法戈。梁明一次告诉我,每当他家乡的亲戚朋友问他爸爸说,你儿子在美国什么地方留学?他爸爸答道,我也记不准,好像在什么法戈达旗。梁明说,他爸爸那时脑海里出现的,肯定是诸如内蒙古科尔沁左旗的地方,加之我们所在的地方为北达科他州(North Dakota)很荒凉,还有这个州名中有个“达”字,所以就自然有了“法戈达旗”。

鲍勃四十岁左右,人很乐观,在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做教授。虽然初次见面,我们并不觉陌生,一路上我们聊得很快乐。他风趣地说我穿得很特殊,梁明也跟着说是。我老家在东北,临来美国之前,知道法戈这个城市像哈尔滨一样冷,就带来了在老家穿的衣服:绿色的军大衣,军皮鞋,一顶绿色棉帽。如果帽子的前上方再镶有一枚红五星的话,那我就是标准的人民解放军战士了。难怪我那些蓝眼睛黄头发的美国同学,每次看见我穿的那套衣服进教室时,都很好奇地上下打量我。

(二)

一刻钟左右,到了鲍勃家。他很兴奋地请我们两个先来屋外,参观一下他布置的彩灯。鲍勃的家和邻居一样,住的都是平房,房顶和地面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车库前是一个能容纳四台车大小的车道。雪已经被铲倒两侧,有半人多高。这两边高高的雪堆上分别竖立着一排红绿各半的彩灯。房檐上也挂着一排粉红色的灯泡,照在旁边的一串串冰凌上,平日白色的冰凌现在呈现出五颜六色的斑斓。房前的雪里也堆放着电动的麋鹿,小狗和狼的造型,上边装饰着黄色的小灯泡,它们的头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慢慢摆动着。

梁明说这彩灯太漂亮了,让我给他拍张照片,说寄回老家给他的父母看。我从大衣兜里取出事先带好的傻瓜相机,给他拍了一张。后来取回冲洗的照片表明,我们两个都是“摄盲” ,不懂摄影,本想要拍出夜里七彩的灯光,但一打开闪光灯后,他身边白花花的一片,除了本人,夜景一点也看不清。

屋外参观完毕,我们来到了屋内。鲍勃的太太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也把先到的两名中国同学,以及鲍勃从纽约赶来的一名亲属介绍给我们。寒暄了一会儿,鲍勃喊我们到餐厅里吃饭。

餐厅里放着一个长条的,浅黄色的餐桌,桌上垂下一盏吊灯,淡黄色的光芒柔和地洒在餐桌上。我们这几个朋友连同鲍勃一家,正好坐满餐桌旁边的椅子上,我感叹主人很细心,事先计划得很周密。鲍勃在饭前带我们做了谢饭祷告,大致意思是说,感谢上帝,把我们这几个异邦人带到他们中间,也把美好的食物赐给我们。

餐桌上放了很多用锡箔纸覆盖的盘子,鲍勃让我们逐一地把锡箔纸移开。等锡箔纸全部挪去之后,我们都惊呆住了:所有的盘子排成一列,盘中没有青菜,全是肉!看着我们很好奇的样子,鲍勃兴奋地解释说,第一盘是火鸡肉,然后是猪肉,牛肉,家鸡肉,羊肉,野鸭肉,野鹅肉,鹿肉,羚羊肉。前几种肉很容易在店里买到,但是野鸭肉,野鹅肉,鹿肉和羚羊肉在店里买不到。鲍勃说,他喜欢打猎,在秋天规定的季节里,趁着周末他带着狩猎的枪去郊区狩猎,于是就有了这些野味。

我先尝了鹿肉和羚羊肉,肉十分有弹性,很好吃。这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吃羚羊肉。鲍勃太太解释说,这些肉里除加了些洋葱等少量青菜调味外,没有放别的调料。将肉放到清水中煮熟,再切成长块,就放到了桌子上。

我们闷头吃着,享受着这难得一见的美味。鲍勃看我们很喜欢吃,满脸露出高兴的神色,他笑着问我们几个从中国来的同学说:你们知道第一个感恩节是怎么来的吗?学过英文,我当然依稀记得故事的梗概。但不知为什么,也许是看到了一条长桌上堆满了这么多种类的肉,刹那间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电影《智取威虎山》里的百鸡宴片断。具体情节已经有些模糊,但感觉故事发生在东北有一个叫做夹皮沟,或奶头山的山洞里。那里火炬把洞中照得通明,座山雕坐在餐桌的一头,椅子上披着一张老虎皮,他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搂着蝴蝶迷。众匪徒们,包括小炉匠,郑三炮,徐大马棒,姜三膘子,吆三喝四,吃着一百只山鸡,划着酒令。虽然在山里,但我想他们吃的不一定比眼前餐桌上的肉更丰盛,而且很可能没有牛肉和羊肉,即使有,也是从老百姓那里偷的或抢的。

我们一边吃着,一边听鲍勃讲第一个感恩节的故事。

在一六二零年,一百零二名新教徒乘坐“五月花” 号轮船来到了美国的这片“新大陆” ,这个地方后来被称作美国。他们在英国和主流的天主教教徒,对教规持不同见解,因而受到宗教上的迫害。为了宗教自由和新的生活,他们冒着生死危险,乘船穿过汹涌的大西洋,来到了这个地区。第一个冬天里缺衣少食,到了来年春天只有五十五名成员活下来。“五月花” 号空着船返回了英国。这些教徒们只有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背水一战,开始建起了新的家园。接下来他们受到了印第安人的帮助,学会了简单的狩猎,捉鱼和采菜。在秋后他们种的粮食也获得了丰收。为了感谢上帝,感谢印第安人,也加强和印第安人的友好合作,在秋后的一日,他们邀请了当地九十名印第安人,一起举行了三天的庆祝活动。

鲍勃说,在这三天里,这些新教徒成员和印第安人一起吃饭,聊得很高兴,气氛也十分和谐。可能觉得食物有些缺乏,首领第二天带着一些印第安人就出去打猎,不久之后带回了五头肥硕的麋鹿。鲍勃开玩笑道,那鹿肉就和眼前的鹿肉一样好吃,我们大家都笑了。

我回忆起刚才的想法很有趣,那些明明是一个感恩聚餐,虔诚的新教徒们聚集一起,跪在地上,面向苍天,或许流着泪水,感谢上帝赐给他们新的生活,我却把它和座山雕的百鸡宴联系到了一起:那些匪徒们敞开肚皮,大吃一痛,然后猜拳行令,喷着满嘴酒气地讲着黄段子。

饭后,鲍勃领我们唱了一首叫做“Thanks to God”的英文圣歌。它的中文翻译成《感谢神》,其中两段如下:

感谢神赐我救赎主,感谢神丰富预备;

感谢神过去的同在,感谢神主在我旁;

感谢神赐温暖春天,感谢神凄凉秋景;

感谢神抹干我眼泪,感谢神赐我安宁。

感谢神赐路旁玫瑰,感谢神玫瑰有刺;

感谢神赐家庭温暖,感谢神有福盼望;

感谢神赐喜乐忧愁,感谢神属天平安;

感谢神赐明天盼望,感谢神直到永远。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类歌曲,我问鲍勃,我只相信一个人努力会改变一切,那个上帝真会帮助我们吗?鲍勃说,人确实需要努力,但有时我们努力并不一定会达到我们想要得东西。比如生老病死,都是人所无法抗拒的,但人心里有了上帝,在世界上有苦难时就会有盼望,将来也会进天堂,和上帝永远快乐地在一起。

鲍勃这句看似随口说的一句话,事实上对我后来在美国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

车一拐弯,就到了家,收起感恩节的回忆,我把那个重重的火鸡从车中移下来,放到室内的冰箱里。这时突然想起房前还没有布置彩灯,一会儿我得把车库里的那几串彩灯拿出来,挂在屋檐下和房前的树上。也许那些灯已经不够时髦了,不过我可再去一趟商场,看看有没有更加时尚的。

刚坐在屋内的沙发上休息片刻,脑海中又浮现出第一个感恩节的景象。岁月如梭,十四年已经过去。当年愣头愣脑的我来到了这片“新大陆” ,激动而好奇,踌躇满志中又带着一丝不安。正如人生中经历的每个第一次一样,我对第一个感恩节的印象十分深刻。每次想到那个感恩节,眼前就会出现那些闪闪发亮的彩灯,那些野鸭肉,野鹅肉,羚羊肉和鹿肉,那首圣歌,当然还有座山雕和新教徒的那个有趣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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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第三单元]小小说 高中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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