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一:
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
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
《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
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
《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
《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二: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家里总是堆满各种书籍的我,可说几乎是在书堆中长大的,对于我喜欢的每本书,我也总能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直到我几乎能将里面的每句对话背下来,甚至能已表演的方式将书中每一幕完全呈现在你眼前。而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完美替身》是在逛书店时无意间瞄到的,当时它的书名立刻吸 引住了我的目光,且内容除了老少咸宜外,在有趣的故事外,也让人得到令人深思玩味的启发。
所有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这一对受够了老是被别人当做“两个人是一个人”的双胞胎兄弟,雷伊和杰伊,永远都被别人指指点点。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 两个双胞胎,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而在一次转学过程中,转出的学校把两个人的档案放在一起,转入的学校也没仔细检查,就把他们当作是同一个人,因此两 个孩子决定将错就错,蒙骗家人和学校,兄弟俩轮流上课,享受不是双胞胎,过着可以做自己的日子。
雷伊和杰伊两兄弟对于轮流上学的实验,本来十分得意,以为能免除“双胞胎的压力”,好好的做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不但无法做完完全全的自己,反而要学着模仿对方的个性,甚至陷入一连串的谎言和混乱的人际关系之中。
于是,这对兄弟就开始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和压力,例如:不被发现的压力、一旦事迹败露被抓包的压力、功课衔接的压力、同侪交往的人际压力,还有两个兄弟沟通协调的压力、保守秘密的压力。这些压力使他们每天都像在走钢索一般,步步惊魂,紧张刺激,也使这个故事剧力万钧,引人入胜,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准确的说,不可能会有个跟你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出现,也许会有跟你长的相似或个性差不多的人,但却还是如假包换个两个不同的人。我没有一位双胞胎姐妹,只有个大我2岁的姐姐,但从小就常被拿来比较,所以我想:连相差2岁的我们都能被比较,更何况是出生相差不过几小时的双胞胎?所以即使当双胞胎并不是坏事,但想必他们更希望别人能够注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个性,而不是将自己看成两人一体的双胞胎。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必处处跟别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做自己,欣赏自己的独一无二,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三:
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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