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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中学优秀作文

投稿:静雅芳歆 时间:1年前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我的偶像中学优秀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我的偶像中学优秀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我的偶像中学优秀作文30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偶像,谓一种为人所崇拜、供奉的雕塑品,比喻人心目中具有某种神秘力量的象征物。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我的偶像中学优秀作文 ,欢迎阅读。

【篇一:我的偶像】

有一个歌手,他有时是个阳光大男孩,有时是个调皮的少年,有时还是个勤劳的工作者。他就是七号少年――鹿晗。

鹿晗在1990年4月20日星期五来到这个世界,1。78m的身高把他的大长腿凸显的更长了。他五官精致,多变的头发,双眼皮,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亮晶晶且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使得不少人羡慕不已。樱桃小嘴里有一排整齐的牙齿,他有许多别名,但我喜欢叫他鹿哥!

鹿哥是五项全能偶像:唱歌、跳舞、演戏、体育、智力游戏,样样行!

了解鹿哥的都知道他酷爱足球。绿茵茵的球场上,他健步如飞的身影不知迷倒多少少女(当然也包括我)。看,大屏幕上出现了鹿晗的身影。他从对方脚下夺过球,踢向自己的队员。不知怎么的,队员又把球踢向了鹿哥,鹿哥一个箭步冲上去,帅气的一脚成功地踢进了对方的球门,真是太棒了!这是酷爱足球的鹿晗。

虽然鹿哥有时爱玩,但大家也时常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记得他在拍自己的第一部电影《重返20岁》时,有一场骑自行车的动作戏,很危险。导演说找替身,可鹿哥坚决的说不。等拍完这场戏后,鹿哥摔得满手都是鲜红的血,身上也有好几处擦伤了,大家都好心疼鹿哥。这是对工作敬业的鹿晗。

这样的鹿晗或许你觉得他并不完美,有些爱玩,有点孩子气;但鹿哥身上也有感染你的地方:不矫情,不做作,有礼貌,他给粉丝签名后笔尖永远对着自己他会在收到礼物或者是别人送的东西双手接过他会很认真的看粉丝的每一条留言……酷爱足球的他,对工作兢兢业业的他,咋能使我不爱呢?

我要感谢你鹿晗,是你给了我学习的动力。漫漫人生路上,我愿与你共度风风雨雨!

【篇二:我的偶像】

人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一位偶像。我崇拜的偶像不是歌星,不是演员,而是一位曾经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保卫国家、奋力抗金的岳飞大将军。

岳飞从小就受到了父母的良好教育,勤奋刻苦。不仅武功高强,文采也十分了得。后来金国强盛起来,骚扰宋国边境,攻打下了许多城池。百姓们的生活痛苦不堪。在父母教育的熏陶下,岳飞以“精忠报国”为前进目标,从了军。正因为他从小练得一身好武艺,文化也高,所以与金国打仗有勇有谋,攻无不克。成为一代名将。

岳大将军军队里的军纪十分严格,不准犯一点小错。不管是谁,不管权位有多大,犯了错就要受罚。并且将士们个个身先士卒,作战十分勇猛。岳飞将军对待百姓更是跟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与百姓们,将士们同甘共苦,只要百姓们有什么困难岳将军一定会帮到底,说到做到,深受人们的爱戴。百姓们都称岳飞将军带的兵叫岳家军,从此岳家军的名声广为人知,人人都称赞他们。

岳家军打得大胜仗越来越多,成为了宋国抗金的主要将领,功不可没。金国的将领们一听到岳飞的名字就胆战心惊,都十分害怕。想了许多办法去除掉岳飞,但是都没有成功。还耗费了很大的代价。最后他们只好买通了宋国的一位大臣―秦桧,让他找机会给岳飞定罪,必须至岳飞于死地。

由于岳家军常常打大胜仗,缴获了许多粮食与兵力,军中储备十分充裕。就在这时,奸臣秦桧却向皇上说岳家军兵力强盛可能想要造反,皇上一时糊涂竟然听信了他的话,让秦桧去处理此事,并放了十二道金牌让岳飞撤军。岳家军不得已只好撤军回来。他一回来就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他的儿子岳云一起遗恨人间。

在岳飞牺牲不久,秦桧也病死了。从此秦桧与他的妻子被刻成了雕像跪在大将岳飞的墓前。从古至今还一直遭到人们的唾沫与羞辱。

一代大将却因为被小人暗算殉国而去,遗恨离世。岳将军对朝廷是十分忠心耿耿,一心只想精忠报国,为朝廷、为人民出力。从未想过要去造反。像岳飞将军这样爱国爱民的人,不应该受人爱戴,成为我们的偶像,成为我们所崇拜的人吗?我们一起像岳将军一样精忠报国,向我们的下一个目标进军吧!

【篇三:我的偶像作文】

我的偶像,不是老闪耀在镁光灯之下的超级巨星,也不是为了钱财和名声而努力付出的人。他在面对困窘时,从不放弃;在被自己聘请的员工赶出自己创立的公司时,他仍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勇于向困难挑战;后来又创立了知名的电影工厂――皮克斯,这位有着传奇一生的人物,他,就是乔布斯。

乔布斯,之所以能达到他现今的地位,除了他有天生的资质之外,依靠的,就是他那永不妥协的决心与毅力!有句话说道:“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乔布斯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初他创立苹果公司时,他的产品还没有像现在一样普及,但是他没有因此消沉,反而去找了一位在可口可乐公司上班的人,来帮他管里他的公司;可是,后来这位主管却把苹果公司一直不能成功的责任推卸给乔布斯,甚至将他赶出了公司。但乔布斯什么也没说,还创立了皮克斯电影工厂,最后终于收回了他的苹果公司,造就了他如今的地位!从这之中,我看见了他永远不放弃的一面,而且,在面临挑战时,能化危机为转机的决心,乔布斯能成功,一定是来自于他那颗总是抱着积极乐观态度的心。

有些成功的人,或许是来自背后显赫的家世背景,但乔布斯不是。我从他身上看到的,是坚持不懈的恒心与毅力,这都是值得我学习、效法的;我缺少的,可能就是他那份对挫折的忍受力,他就像是一颗耀眼的星星,总是能在陷入黑暗之中时,不被吞噬,反而绽放出一束束光彩夺目的星光!他那份自信的坚持,和抵挡挫折的勇气,将深深地留在我心中,成为不可抹灭的象征。

乔布斯,我的偶像,他的言行举止,成为大家模仿的对象,而他那传奇的一生,将永远地流传下去!我欣赏他对任何事情都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我赞赏他努力不懈、乐观开朗的精神,我颂扬他永不放弃、且坚持到底的那颗心!

【篇四:我的偶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偶像就是自己的榜样,能给自己树立一个好的旗帜,因此,要成为一个人的偶像就是自己的光荣了。从小时侯到现在,我的偶像一直在改变,因为他们无法一直给我树立一个榜样。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偶像,他就是英国歌手迪克兰盖勒布雷斯。

迪克兰在1991年12月19日出生于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拥有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双重血统。在他4岁的时候,他的歌唱天赋就被展现了出来。8岁时,就在各项音乐大赛中崭露头角。于是,当他9岁的时候,有公司愿意用百万英镑和他签约。他的成名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

然而,当迪克兰发行第一张专辑《Declan》后,英国的媒体对他下了预言,说他到了16岁,不会吸毒就会酗酒,父母到那时也多半离婚了。争气的迪克兰,他并没有像媒体说的那样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反而更加努力地专研自己的音乐了,向英国的媒体证明了自己的品德!

其实,迪克兰在那个时候真的很危险。你们想嘛,出名了,有钱了,又被大家所看好,心理肯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换成了其他人,肯定会陷入歧途。不过我们的迪克兰的自制力太强了,很懂事,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谁叫他是迪克兰呢?

迪克兰能成为我的偶像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事实上,迪克兰是他家的唯一经济来源,母亲下岗失业了,父亲为了陪伴他,也辞去了电工的工作。一个刚十岁的小孩,要是在我们中国,可能还是“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迪克兰却要承受这么大的一份压力,可见他并不是一般的人。

再来说说迪克兰的音乐天赋吧。迪克兰的原创作品较少,但绝对首首都是经典,传唱度很高,在他翻唱过的歌曲中,也是在当时很流行的。他的歌声让我体会到了爱尔兰的风味,他的嗓音是那么的纯净,清新,令人陶醉其间,没当听到他唱歌,总能使我安静,却带有一丝丝忧郁,但是这种感觉我很喜欢,就像是进入了仙境般,流连忘返!

迪克兰不仅在做人上是我的榜样,在音乐上面也是我的偶像,他真不愧是世界第一大少年巨星!迪克兰,我永远支持你!加油!期待你的第五张专辑发行,祝大卖!

【篇五:我的偶像】

天马行空的想象,幽默风趣的文笔,他把一个又一个的孩子领进了他创造的童话城堡里,进入城堡的每一个孩子,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不经意间,真善美的种子也悄悄撒在了他们心中,直到有一天长成参天大树……

他,郑渊洁,一个离我生活很远很远的人,几年前,不经意间从书店买下了他的一本书,便让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尽管我现在是个初中生了,童话在我的世界变得幼稚可笑,可我还是习惯像小时候一样,高兴的时候,翻一翻郑渊洁的书,将我装不下的喜悦藏在书里,不高兴的时候,找皮皮鲁解解闷,当我合上书的时候,笑容一定会重新回来找我,就是这些书带我游览魔方大厦,让我在想象的空中自由飞翔;它带我去破译四百一十九宗罪,让我在刺激与惊险中懂得更多法律,带我去寻找梦中人,打开人性本善的一面……而这一切的美好都是书的作者郑渊洁带给我的,他在孩子们心中就像魔法师一样,只要挥一挥魔法棒,就会让每一个看他书的孩子无限开心,比起表面光鲜亮丽的明星,他才是我的偶像。

有一天无意间上网看见关于郑渊洁小时候的事,似乎是说他小时候数学常常不及格,每次没考好就跑回去看童话书,他发现这些童话书能给他带来很多的快乐。于是他发誓他要写童话,他要给更好的孩子带去快乐,于是他忘记了自己的短处,向写作文方面发展,最后他成功了,他实现了他最初的梦想,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孩子带去了快乐。

作为一个父亲,他是每一个孩子都喜欢的类型,民主幽默,追求平等,教育方法前卫。每一个孩子都会希望有这样的父亲,有人说他的孩子虽不是最成功,但他的童年是最幸福的。我崇拜他,因为他扮演父亲的角色如此出色。

他是一个很豁达的人,这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很多家长老师都不太支持我们看他的童话,因为吸引力太多,容易耽误学习。当记者采访他对此事的看法是,他很轻松的回答一句话:“孩子活这个世上除了学会学习,更多的应该是学会如何找到快乐。”简单的一句话,不带任何攻击力,却点透了人生的真谛。

这就是郑渊洁,没有优美的歌喉,苏爱妻的长相。他不是抗震救灾的英雄,从某个角度看他只不过是普通人,可是他用手中的笔,把每个孩子的童年描绘的丰富多彩,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所有孩子的偶像……

【篇六:我的偶像】

我们家的照片墙上,有一张殷之光伯伯穿着病房服抱着我坐在医院沙发上的合影,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殷之光伯伯的音容笑貌就浮现在我的眼前。

殷之光伯伯是中国着名的艺术家、朗诵家,北京朗诵艺术团团长,今年已经有77岁高龄了。那次是因为伯伯在全国连续不断的演出,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妈妈知道殷之光伯伯病了,便带我去医院探望他。进了病房,我看见一位满头白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瘦弱的老爷爷躺在病床上,天啊,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朗诵家殷之光吗?

第一次听殷之光伯伯朗诵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也酷爱朗诵的姥爷教我读高尔基的散文《海燕》,并且在网上搜索到了殷之光伯伯的朗诵视频,那真挚、热烈的朗诵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精神振奋,真是一种享受啊!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当时我就想,假如有一天我能见到殷之光伯伯我一定为他朗诵一首我最喜欢的《满江红》,让殷之光伯伯给我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那该多好啊。后来,我就经常关注有关殷之光伯伯的消息和朗诵,尤其是那首《我骄傲,我是中国人》,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学了多少次。

真正见到了殷之光伯伯,虽然看到他那么虚弱,但是我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伯伯看到我们来了,缓慢的从病床上坐起来,热情的欢迎我们,让我们拿水果和酸奶吃,抱着我询问我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关注我在北京生活和学习的情况,当伯伯听到我说,我也喜欢朗诵时,不顾妈妈的反对偏要我朗诵一首我最拿手的,看着他鼓励的目光,害羞的我变得胆大起来,朗诵了一首艾青的《我爱这土地》,朗诵完后,殷之光伯伯热情的给我鼓掌,然后给我指出一些句子的断句和抑扬顿挫,并且告诉我朗诵一定要有激情和感情,要掌握好语气的表达和停顿……,殷之光伯伯还讲了好多好多,虽然有些我不太懂,但是我愿意听,因为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要做一名朗诵家、艺术家。后来,殷之光伯伯还兴致高昂的给我朗诵了一首《满江红》,真是让我激动不已!

离开的时候,妈妈让伯伯一定要注意身体,太累了就推掉一些邀请,但是殷之光伯伯却说:“朗诵就是我的生命,舞台就是我的归宿,我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我热爱的舞台。”

殷之光,我崇拜的一位艺术家,一位慈祥可敬的伯伯!

【篇七:我的偶像】

熟悉我的人都夸我孝顺,其实应该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才对。我的这点德行在爸爸面前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爸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所以从小就很孝顺。他知道家里穷,每次爷爷给他钱时,他总说有,其实爸爸那时候都不吃菜或吃最便宜的菜。

有一年冬天,天很冷,爸爸两个星期几乎没吃菜,为什么呢?原来他把剩下来的钱给太姥姥献爱心了。爸爸看到城里的老太太们铺电热毯,所以也买了一条,奶奶还说:“你这傻小子,把你姥姥电死咋办?”可爸爸却风趣地说:“电死了我偿命,妈,你要相信科学。小时候姥姥给我暖被窝,可我得上学,就让这个电热毯替我给姥姥尽孝吧!”

一个电热毯对现在人而言微不足道,可那是八十年代呀,我们村子的人还不知道那是何物呢!

爸爸那些感人的故事还多着呢!我喜欢听妈妈反反复复的讲,把它当做我前进的动力。

爸爸参加西部开发已经十多年了。爸爸敬业爱岗,我欣赏爸爸的为人,但我方更欣赏爸爸的管理。前年我去了爸爸工作的地方。又一次爸爸去查岗碰上了一位新职工正在睡觉,爸爸没有吵醒他,而是给他录了像,然后让带班长叫醒了他。那位大哥哥吓坏了,怕爸爸炒他鱿鱼,下班后立马去像爸爸认错。爸爸笑了:“知错就改,很好。你已不是父母身边的娇宝贝了,到这咱是男子汉,可别当熊包哦!来坐这喝杯茶,抽支烟,咱们来欣赏你精彩的瞬间吧!”那位大哥哥如坐针毯,待录像放完,他非要让爸爸惩罚他。爸爸说:“那好吧,翘起屁股,我把你踢到钻台上加班去吧!”逗得一旁人都笑了。

这就是爸爸的管理模式,有点不着边却又充满人性化的管理。很多警队都出逃兵,可爸爸的手下却出了好多强将。他们有的出国了,有的也成了管理者。爸爸的很多职工都说他是生活中的大哥、工作中的领导。如今爸爸调离了井队,很多职工还等着他回去呢!

诶,我眼中的老顽童竟有如此大的魅力,看来,我不佩服他都不行。我审视着爸爸的一份份荣誉证书,仿佛看到爸爸一行行金光闪闪的足迹。

【篇八:我的偶像】

我是一个追星族,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像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一样,我喜欢周杰伦,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的一切。

上五年级时,听周杰伦的歌只觉得是在糟蹋我的耳朵。到了六年级,我们班的许多同学都开始喜欢上周杰伦,而他的《七里香》也让我对他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也渐渐开始喜欢周杰伦了。尽管还是听不懂他的歌词,但他那美妙的旋律,缓解了毕业班给我带来的很多压力。

慢慢地,开始听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像《依然范特西》这首曲子,像是镀了金,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听了《双刀》,我忽然有了油然而生的民族自豪感;听了《梯田》,我真的就看着楼房发呆……听着这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想,那一句句的歌词就是他的心声,从中表达着他想表达的情感。或许要读懂他的歌我们还太小,但也能给我们一种享受和快乐。

大人们总是在否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总会给我们一堆不切实际的梦想,却只有杰伦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我永远做不到/你永远赢不了……”杰伦是真正唱歌给我们听的人,不做作,不虚伪,直接又骄傲,看到他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后来知道了更多关于周杰伦的故事。他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中间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很多努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像周杰伦一样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了呢?

他跟我们很近,他玩的篮球我也玩,我的无聊生活在他那里一样无聊,他爱耍帅我也偶尔装酷,他跟他的妈妈很亲,我也很爱我的妈妈和家人。所以,请不要武断地认为我们崇拜周杰伦有多么盲目,请不要看轻我们分辨好与不好的能力。我的偶像很伟大,他带给我很多快乐,也教会我很多大人们不能教我的东西,使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喜欢周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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