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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时

投稿:小豆丁雨点 年级:高二 时间:1年前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过去时》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过去时》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过去时作文15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第一印象那么重要,可我每一次都会搞砸。

很难想象你看到一个女生从你面前如僵尸状走过,还差点被自己的一只脚绊倒是什么心情,如果是我,一定会忍不住笑出来,可惜的是,那个僵尸女就是我。

人总会有不正常的那么几天,比如第一次上学,第一次演讲,再比如我第一次见到他。

人看到好看的东西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所以我把自己看他归结为对美景的欣赏,然而那眼神却不像在赏景,倒像是饿狗见到肉骨头——喽喽是这么形容的。结局就是我把她拖进排骨米饭大吃了一顿,理由是你作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怎么能知道你基友想吃肉还不带她去饱餐一顿?!喽喽很愉悦的请我吃了饭,我一开始没明白,后来恍然大悟:这丫头骂我是狗,我还间接的承认了!

大概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她奸笑着补充:嘿嘿,单身狗,单身狗,我也是嘛。

好吧我竟无言以对。

可是不久以后这只单身狗就变成了幸福的有夫之妇,从此我只好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对着作业发呆。喽喽邀请过我和她一起,被我严词拒绝。我说你都放学了都不放过我还想在我面前秀恩爱,还是你想左边一个我右边一个你男票来个左拥右抱妻妾成群。喽喽回答的很气人:要你有何用我只是看你可怜我有我男票就够了。

感觉被嫌弃了又不想当灯泡的我默默离开。

自己走没什么,纷扰的色彩,熟悉的街道,流动的人群,似乎并不会寂寞。而且还可以看到他,不用被形容成饥肠辘辘的恶犬。

当我再一次做僵尸状从他身边走过时他的朋友休息到了我的存在,正好是一个班,就故意在我耳边提起他,说他这儿好那儿好从头帅到脚,我只好假装不在意的点头称是,心中把他带有窥探意味的猥琐眼神骂了千百遍——说好的节操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楼下值日,刚好他注意到我,就随口说了句什么,可惜我竖起耳朵也没听到,悲催的发现窃听器才是21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回去后,他朋友,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对我说:你知道你的长相该怎么形容吗?

我说我哪知道。他说:就俩字,童颜。我没打明白过来,他又补了一句:Y说的。

Y是“他”的名字。

为这破事儿我兴奋了一下午,喽喽断言没有她的陪伴我抑郁成病物极必反,我说你想多了,我只是闲着无聊打了五毫升黑鸡血。

说真的,打鸡血也不见得这么兴奋。

那时是初三吧,我都佩服自己惦记一个人这么久。在这之后没几天,我去送作业,半路碰到他站在楼梯口,我往左,他往左,我往右,他往右,我心说大哥你快让开要不我又要自己踩到自己了……碰巧抓到一个空挡,我赶紧从他身边挤过去,却不想他气急败坏地吼了一句:“哎,你!……”额,找我的吗,他认识我吗?然而还没等大脑做出反应我的腿就凭着第一直觉把我带离现场,我就这么怂的跑掉了。

说不后悔都是假的,起码应该知道他想说什么,如果那时有理智尚存,我一定听下去。

可惜没有如果。

后来报考高中时他和我报了同一所,我很知足的看了他三天,考完试后对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他从此会在你的世界消失。喽喽也分了,她说我又变回了单身狗,从此我要忠心于你,不再移情别恋了。我吓了一跳:“我性取向可没有问题。”喽喽很酷的白了我一眼,没说话,只是眼角依稀有泪光闪烁。我听说他男友,或者说前男友劈腿了,然后理直气壮的说喽喽太邋遢了。而他说的所谓的邋遢,不过是没有收裤腿,没有化妆染发而已。

其实喽喽真的很美,无饰铅华已然亭亭玉立,不像我一头短发,洗完后就炸毛得跟被撒了膨化剂一样。

然而我还是没忘记他,偶尔还会想起,就像春日回忆起的冬景,只觉得刚刚过去却又跟遥远,美丽却触不可及。

而春日的花朵已然绽放,待到落英缤纷雨幕连绵时,我自会放下过去,一览无限美好的春光。

    高二: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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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高二作文 叙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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