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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光辉作文

投稿:烟雨紫尘 时间:1年前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永恒的光辉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永恒的光辉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永恒的光辉作文8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若人人都懂得爱,都懂得感恩,世界将会变成温暖的人间,小编收集了永恒的光辉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永恒的光辉

秋风萧瑟,枯黄的树叶纷纷落到地上,仿佛一群蝴蝶翩翩起舞,“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叶归根便是为了报答大地的恩惠。一份真诚的感恩之心,怀揣在胸怀,真爱就会遍布整个世界,温馨而和睦。

我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幸福洋溢在心间。依稀记得,小学六年级的那一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冷,北风呼啸,树叶凋零,流水冰冻,雪花纷飞。可学校里的老师依旧不肯放松对学生的管制,即使再冷的天气,再难走的路也还是不允许晚一点到校。那天早晨,“呼呼”的风声,将我从睡梦中吵醒,我睁开朦胧的双眼,天空依旧很黑,黑中还隐隐透出几分白,我这才意识到外面正下着鹅毛大雪。像往常一样,妈妈骑着摩托车送我去上学。雪花纷飞。屋顶上,树枝上,道路上都披上了银装,妈妈一步一步的前行,小心翼翼的。我闭着双眼,伏在妈妈的背上,狂风暴雪似乎已不存在,一股暖流流遍全身。突然,“啪”的一声,我的身体似乎轻轻的掉了下来,我睁开眼睛,才发现我们全跌到了。顿时,我的脚便抽起筋来,我紧捧着双腿,泪水盈满了我的眼眶。妈妈坐在地上,摩托车轮压在她的腿上。“妈妈,你没事吧。”“我没事,你有没有弄伤哪儿?”“我脚抽筋。”“快,快,试着爬起来,身上会弄湿的。”我忍着痛,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妈妈的脸顿时变得苍白,她咬住下嘴唇,用手撑着点摩托车车轮,抽出那条被压着的腿,便缓缓地爬起来,赶紧走到我身旁,帮我掂去身上的雪,用慈爱的眼神看着我,对我说:“没事吧?哪儿疼吗?”我微微地摇了摇头“妈,马上要迟到了。”“哦,我们这就走吧。”她便静静地走到摩托车哪儿,咬紧嘴唇,从地上扶起摩托车,便又驮着我,更加小心的出发了。一路上,我打心底里埋怨着这风雪,埋怨着母亲。到了学校,妈妈脱下她的外衣,递给我说:“披上吧,教室里冷。”我嘟着嘴,推开衣服,“我不冷!”便不回头地飞奔回教室。

我后悔我当时尚未了解母爱,不懂得感激母亲。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最先感恩的应是我们的父母,因为他们给予了我们生命,哺育我们成长。

时间飞逝,我便升入高中,开始了独立生活。当初为适应高中生活的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亲人与伙伴,回忆着过去的美好。记得那一次,我因受风寒而感冒,几次打电话给父母,却无人接听。我连忙打电话给阿姨,她赶忙骑车来把我送到医院,他们像对待姨姐一样对待我。他们不停的问我饿不饿,还帮我到面包店去买了几个面包。当他们递给我面包时,我突然感觉到一股暖流流遍全身。

若人人都懂得爱,都懂得感恩,世界将会变成温暖的人间。愿感恩永存在世界上,散发出光辉,像明月一样照耀四方。

第二篇:永恒的光辉

母亲,这是一个让人听了后会感到温馨的名词,因为母亲时时刻刻都流露出对我们的爱,这便是母爱。

一提起母爱这个词语,就可以在脑海中想到无数名人的赞颂的诗句和名言。这如孟郊《游子吟》中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无时无刻不体现着母亲对儿女的爱。它表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春去秋来,时光飞逝,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已经迈过了十二个台阶。在迈步每一级台阶的时候,都是妈妈一直陪伴着我。妈妈给予我的爱是无私的,我和妈妈之间爱的插曲就如一杯酒。妈妈的句句嘱咐成了我每天力量的来源;妈妈的丝丝问候,成为我信心的来源。虽然,每一句话已经非常熟悉,但我依然可以感受到深深的母爱。就如一杯茶,夏天品尝使人凉爽,冬天品尝使人温暖。

记得上学期期末考试临近的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因为就要升初中,每天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面对成堆的作业和试卷,我不知如何下手,就小声嘀咕:“作业多死了,大人真好!”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杯牛奶,温柔地对我说:“旭,喝杯牛奶提提神,振作点,有妈妈在,没事的。”我没有抬头,无视于妈妈的存在,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嗯,放这吧!还有,请你以后别再给我喝牛奶了,你看我这么多作业,哪有时间喝啊?”妈妈被我“训”了一顿,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关上门走开了。其实,在我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也不想和妈妈那样,我只是很烦。可我不应该对妈妈失态,毕竟妈妈是一片好心啊!我想去和妈妈道歉,可又不好意思,就一直拖到现在。妈妈,我现在向您道歉,是我不好,谢谢你当时理解我。

我在心里对妈妈说:“妈妈,我爱您!”我停下了笔,长长地舒了口气:“母爱,永远闪亮的光芒,将伴随我一直走下去!”

第三篇:永恒的光辉

其实阅读经典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本身是不证自明的。真正的难处是辨别什么才是经典。我们在生活中所触及的文艺作品有经典也有流行。虽然都说:“流行的不一定时尚。”但二者有时也易混淆。因为流行的事物也有光辉,会发光的不一定只有金子。这么说或许有些偏颇之处,但我并没有说他会持久,也就是“永恒”。

流行的文艺的确吸引人,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那些喜闻乐见的事物受欢迎。我也不例外,比如说:我看过郭敬明的小说也听过郭德纲的“三俗”相声。可我从不谈论他们的作品——生怕被别人扣上格调低下的帽子。韩寒原先“炮轰文学大师”的行为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他直言:“我承认冰心、巴金都是大师,但他们的作品我就是读不进去。”这句话道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那部分书架上摆着《论语》、《三国演义》而床头柜上放着于丹、易中天(当然这还算是极好的流行)的人的心声。

这样看来不是否定了经典吗?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它的吸引力,即第一印象的那种吸引力。想起了一个有些极端的例子:《花镜缘》里有一个直肠国,那里的人肠子是直的,且消化极差,上面吃进去的是什么食物,下面几乎原模原样的出来。不舍得扔便再吃一遍(兴许还会回回锅),反复四、五次后才扔掉。我写这个并不是想恶心人,只是想说媚俗的东西,其内在价值绝对无法同经典相比。看的遍数再多也学不到什么。纵使第一回有点兴趣,时间久了也照样会反胃。永恒的价值更是谈不上。

我的班里有一名同学可以说是酷爱小说,看他电子书中的容量,恐怕几百万字不止。可是他只看流行的类似于神话的小说。甚至还有一个笔记本,记得密密麻麻,我怀疑他投入在这上面的“研究”比学正课还要多。估计他把自己读的东西都当成了经典。所以明辨好坏很不容易。萧伯纳《芭芭拉少校》中的资本家安德谢夫问自己多年不见的儿子擅长点什么。儿子说:“长这么大几乎什么都不会,只会一件事:能明辨好坏。”父亲急了:“胡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艺术家,你一小孩怎么偏偏啥都不会就会——明辨好坏?”的确,无法明辨是非不仅搞不了研究,还不宜正确的提升自我。

可喜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好东西有社会给我们筛选。科技文艺分子最大的痛苦是生错了年代,即哥白尼被处死、伽利略承认地球不转、拉瓦锡自杀、老舍跳湖的时代。现在总有人坚信真理,弘扬经典。题目中的“质疑”与“否定”的现象其实不多,即使多也不知比过去强了多少。

所以只要不把流行当做正饭吃,前途不会迷惘。让各种的光辉多一些总会清晰明朗。作为个人来说只须多尊重历史和社会的选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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