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是细水长流――我与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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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里那些纯粹得有些乏味的记忆大都成了雾霭中的风景,即便还残留着轮廓,也几乎是大而空洞。唯有薇儿还依旧清晰。
壹
遇见薇儿那年,我们十岁。小学四年级。
孩提时代的遇见从不刻骨铭心,家仅咫尺之遥,课桌数步之距的两个小丫头手牵手一起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那时好像还不知道形影不离这个温馨到令人羡慕的词,也不理解有种叫友情的东西可以让两人的亲密胜过姐妹,又不甘心于这种熟悉亲昵仅限于伙伴之谊,便效仿青白蛇,结拜姐妹。
做大姐的是长我与薇儿一岁的嘉颖,有着乌黑浓密的及腰长发,温柔的笑容,虽与我们一起手牵手晃晃悠悠去哺育小学,却全无我们的吊儿郎当,总是很安静得立在马路旁,看着我与薇儿在当地人的菜园里摘光喜欢的菜花,望着我们的心满意足和倒了一地的菜微微得笑。我已记不清她笑起来有没有酒窝,我猜大概有的吧。配上她的好看长发,笑在阳光下,肯定比我们手里的花好看。她慵懒的抚弄青丝,在那晴好艳阳下,一抹浅笑,真是人比花娇。早来世上几百天,她却放佛比我们懂事好几年,洗衣煮饭,温柔内敛。大人般予我与薇儿姐姐般的关怀,倒让我显得拘谨而生分。与她一擦肩便错过,或许是理所当然。薇儿成了我今生唯一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或许因为这份独一无二,让她在我心间住得长长久久。
往事并不触目惊心,倒像那股栀子花的淡香在夏雨绵蒙中淡淡的久久不肯散去。
夏日招摇的除了雨还有那蒲青苇。其实青苇非苇,它不会在生命终结的时候开满絮状的素花大义凛然地昭示不枉世上走一回,只是任秋风涂满枯黄的脂粉。但即便它枯黄干瘦得狼狈不堪还是比周围鲜黄鲜黄的野花会博我与薇儿青睐。放佛孩子眼中认定了的事情,是亘古也不会改变的。第一次见到这种比草嫩比树高的“怪物”耸着扁平的翠绿左摇右摆得意洋洋俯视我们小小的脑袋,我们像丁凯乐首次做客快乐星球一样,有点兴奋,有点惊恐,生怕一不小心,它们会变成一群巫婆。可是实在压抑不住某种孩子特有的好奇,便在日暮中携了手,坐在青苇旁痴痴地望着那一蒲快要滴水的翠绿。
孩子总有用之不竭的好奇,渴望了解一切喜欢的事物,并要熟悉到与之相伴。这是孩子的霸道,想要给喜欢的东西都贴上自己的标签,霸道得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却又羡慕不已。
某一天,我们试探着触碰了几根青苇,来自指尖的清凉让在夏日的燥热里煎熬已久的我们兴奋不已。而那高高的青苇除了在暮色中摇摆的幅度更大外,既没有像青蛙变成王子般不可思议,也没有像酣睡的美丽公主突然苏醒。傍晚的风轻轻拂过,带着几丝不远处湖面飘来的鱼腥味。青苇悠悠得飘动,像极了古装戏里大家闺秀的黑发,柔极了。于是,这种小心翼翼便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知是谁灵光乍现给这蒲青苇起了个浪漫的名字——紫竹林。于是,每天放学我与薇儿定会绕道去紫竹林,小书包还在背上,人却已隐入它们的怀抱。踩中的青苇顺势倒下,发出极轻柔的声响,令人想起吴侬软语的温糯。若远远望去,在一块方方正正的青苇中间有巴掌大的地儿晃动,沙沙的脆响和着傍晚呼呼的风声,让人不由得想起武侠小说中大战来临的肃杀和诡秘,那一定是两个丫头在追逐,不多会儿,就能隐约看见两个晃动的小脑袋。
孩子的聪明伶俐在我与薇儿这得到了极其充分的体现,我们别出心裁,玩法层出不穷,最不忍撒手的莫过于用指甲轻轻掐断长长的青苇,露出一小片光秃秃的天地,再将根茎分离的青苇排在空地,横平竖直叠加成一张“苇席”,嘻嘻哈哈往上一躺,只觉一股非亲历而不觉的清凉。两张小脸仰望着天上的彤云,小眼珠时而顺着苇尖移动,时而跟着色彩渐深的云彩。还不忘伴着柔柔的风肆无忌惮地唱快乐星球里艾克艾雪的歌:“如果我能够捉到月亮、、、、、、”一遍又一遍,放佛嗓子永远没有累的时候。
嘉颖就住在紫竹林对面的平房里。出租屋,小而窄,一家四口,略显挤,但房前种了各种时令蔬菜,风轻扬时还会飘来几朵洁白的蒲公英,和着油菜花诱人的香气。她总抱着弟弟搬一张红漆脱落得斑斑驳驳的木椅,望着紫竹林的风吹草动。眼神平静如波。
倘是炎炎的午后,地上滚烫得无法入座,我与薇儿便敲开嘉颖家的黄漆木门。三个丫头挤在一间小屋里头,最期待的是模仿古装剧中披长袍,穿纱绸的人物。裹一条宽大的缀花薄被单,解开紧扎着的头发,握一条小小方帕,故意踩着小碎步,学着闺阁少女不露齿的微笑——这便是女主角了。还必得有一人披上“斗篷”扮成侠客,另一人装成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一场期待已久的英雄救美闪亮登场。每个女孩心中都住着一个公主梦,渴望遇到一个倚马仗剑走天涯的侠士,有俊俏的面容,干净的笑容,温柔的眼神,潇洒的身影,轻轻得向她伸出经历过江湖的沧桑却白皙依旧的手,满眼含笑地说:“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看江湖。”我的公主英雄梦在那个小屋中,被此生唯一的异性姐妹演绎成一场童话。
贰听说每一场遇见都是上天的恩赐,与谁相逢与谁路过,皆是命定。强求不来,躲避不过。就像我们三人放在湖水中的荷叶,有的紧紧相依,不弃不离;有的潇潇洒洒,情愿不情愿也得单枪匹马。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楚门的荷花虽然没能闻名遐迩,却也是随处可见,少了慕名前来围观的路人,马路旁的低洼地上,屋舍后的水塘中,无人耕种的水田里,处处可见随性生长的荷花,安静着躲在荷叶下,慵懒地等待花期,没有文人骚客的观瞻,倒更显平易近人。
我们总爱在夏雨初霁时站在荷塘边,俯下腰贪婪地闻荷花的清香,那是与栀子截然不同的香味儿,给人一种不能言说的舒心,却没有人舍得摘下一朵正开的荷花,连碰都不忍心碰。当弯下身子,脸与荷花只有咫尺之距,连呼吸都刻意放慢了节奏,生怕惊扰专注于盛放的精灵。那是一种天生的对美的敬畏。但对荷叶,却显得粗鲁而亲近。每人摘一张圆滚滚的荷叶,用衣袖小心翼翼揩干残留的雨珠,轻轻得倒扣在对方头上,刚好挡着悄悄探头的太阳。踩着荷塘边树上知了乱了章法的节奏,悠哉悠哉地转向下一个乐园。没有深情的回望,没有矫情的道别,闻过的香气还在脑海,新摘的荷叶还在头上,就仿佛整个荷塘都被揣在口袋里和着好时光一并装走了。最喜欢肩并肩坐在湖边生了青苔的石阶上,看着我们的母亲们在撒满了如血残阳的湖水中浣洗,棒槌有节奏地挥打在衣衫上,水溅到湖面,开出朵朵珍珠花。不论认识不认识,她们都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尽是俗不可耐的生活琐事,却像从辽远的前世传来的偈语,美妙又清心。有胆大的鱼游到岸边,敏捷的大孩子将水桶搁在水中一晃,晚餐便会格外鲜美。大人不许我们仨抓鱼,自然更用不着我们浣洗。坐得实在无聊,便把头上的荷叶取下撕着玩。我们约定好,每朵荷叶撕成大中小三片,最大的是大姐嘉颖,最小的是小妹薇儿,中间的是我。一起放入湖水中,若是能结伴漂流,便是有缘,无论分离多久都将重逢。三片荷叶被湖水托着静静的顺流而下,我们仨手拉手,紧紧地盯着它们,害怕它们分开。但是不论我们在心里怎么为它们祈求,它们还是在离岸一两米位置,渐渐拉开了距离。最大的那片,偏离最远。我与薇儿使劲的在岸边用盆推水,希望落后的两片可以跟紧大的。却是适得其反。两片小荷叶转道被湖边伸出的枯枝挡住了去路,大的却一个劲儿飘向了湖中。身旁的棒槌声停了,夕阳也完全隐入山那边。我从未那么不舍一个地方,一次次回头,只希望再瞧一眼大荷叶的绿影,却只见夜色笼罩中升起的层层淡雾。后来,我偷偷叫上薇儿去看我们放入湖中的荷叶,小的两片,被枯枝钩住,紧紧依偎。大的,我们曾偷偷背着大人绕道对岸寻过,却怎么也不见踪影。
再后来,喜欢上了捉蝌蚪,便日日拿着一只瓶子奔去荷塘,渐渐忘了那三片荷叶。嘉颖却突然忙碌起来,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与薇儿日日为伴,更加黏糊。直到在紫竹林中不小心看到嘉颖正和几个大孩子跳皮筋,笑的格外灿烂,便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只是出于孩子天生的嫉妒和占有,感觉遭到了遗弃,便暗暗生起她的气来,再也没有敲响她家的门。三个姐妹,慢慢的成了两个。从熟悉到陌生,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那么顺其自然,连想好好吵个架再散场的由头都没有。
有薇儿陪在身边,照旧疯疯癫癫,生活其实好像并没有因为一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孩子缺席而少了什么,只是,偶尔路过嘉颖的家门口,看见那入秋便凋零的花会想起初夏她站在栀子花下的笑靥如花。小小怀念后依然拉着薇儿没心没肺得笑,那时候还不懂得,一错过或许就是一辈子。天真的以为总有人会陪你到最后,至少走了一个嘉颖,我还有薇儿,却不明白,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常开不败的花,也不曾听闻,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是一场单独的旅行,每个人都是路途中的风景,景色再美,终究无法伴人一生。
叁
生命中总有太多不确定,或许这些意外是为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更美。只是,当我坚信我们可以像荷叶紧紧依偎的时候,却迎来离别。
那天,是那个夏末少有的阴天。文旦花没有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却白得更加别致而有韵味。我们用力荡着用藤系在文旦树上的秋千,放佛要飞起来。文旦洁白的花在头顶微微摇动,自上而下传来一阵浓过一阵的香气。荡着荡着,看到哥哥出现在眼前“妈叫我来喊你回去。”我极不情愿的跳下秋千,转身委屈地看着薇儿。她知道,我最不喜欢在我们玩得尽兴时被打扰。她掐下几朵开得并不算旺盛的文旦花,轻轻地别在我发际,“去吧,二姐。我们下午再来玩就是。”
我们没有说再见的习惯,每一次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就各自跑开,因为明天总会见面,根本不需要说再见。只是,这一次,我们没有在下一个明天见面。
哥哥没有带我回到熟悉的家,只走到大院门口就停下。我看到妈妈站在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搬家车前,怀里抱着我今生第一只毛绒娃娃,那是一只洗得发旧的蓝色小熊。“快上车,我们搬到新家去。”妈妈见到我,就把小塞在我怀里。我听话地上了车,坐在爸爸旁边。心里对新家充满了好奇。不停地问,“新家在哪里?”“马山。”“那离这里远么?”不是很远。”、、、、、、
车子飞快得经过那片文旦林,我看到薇儿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突然有点惆怅。好想跟她说句再见,却没有勇气叫司机停车。车窗外,飘进来蒙蒙细雨,径直落在手臂上,有点点凉,这大概是迎接秋天的吧,夏天早就进入了尾声。爸爸摇起车窗,薇儿和那片文旦林一点点变窄,最后,只看到薇儿下了秋千朝我家曾经的方向走去。
在田马小学的时光过得很快,备战小升初考试的紧张并没有使我玩性大减,每天两张试卷反而让我又充实又有成就感,早早写完骑着单车逛到葡萄园里吃够了葡萄再路过学校,看见竟然还有人在写试卷,别提多舒坦。只是偶尔坐在葡萄架下,会想起栀子花,想起荷花,想起文旦花。一次做完课间操雏鹰起飞解散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疑似薇儿,看着她进了602班,想叫一声,却想起薇儿不可能在这里,摇摇头转身进了教室。那时候,不知为何很听老师话,从不串班,五六年级,整两年却不认得一个隔壁班的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像是薇儿的身影。
时光晃晃悠悠,像仲夏的风,一溜烟儿便跑开了。小升初考试进展得非常顺利,轻而易举地考上了楚门二中,最后一次回母校拿通知书那天,云淡风轻。一个602班的女生站在走廊上等同学,她是我很熟悉的面孔,天天从窗前经过,只是却从未打过招呼。“HI、、、、、、、”在毕业这天,我第一次与2班的人聊天。无非学习,分数。末了,我突然想起那个熟悉的身影,随口问了句:“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薇的女生?”“~薇?有啊。她是中途转来的呢”我的心慢了一拍。“那她是什么时候转来的呢?”“应该是六年级吧。”她还说了什么,我再没听进去一个字。
原来,有些事情都是注定好了的。遇见是天定,错过也这么不可扭转。小小的田马小学,一墙之隔的两个人,却错过了整整一年时间。通向三楼的楼梯只有左右两个,出入学校的大门只有面朝马路的那一个,升国旗时两个班级紧挨着站队,而我与薇儿,却像是约好了的一样,不走同一个楼梯,不在同一时间进出校门,不在升国旗时四处看。其实事实是,我们都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这么奇妙,不懂得原来我们今生会这么难分难舍。
肆
新生活总有不可言说的美妙,楚门二中不是我今生见过最美最大的校园,却是最独一无二,最难以割舍,最叫我魂牵梦绕,恋恋不忘的。
新生报名那天,距离汶川大地震已有三个多月,新闻报道,全国各地的温情让生机在废墟渐渐燃起,人们心头不再一片沉重,阳光也格外灿烂。
二中的法国梧桐被修剪得十分齐整,一片葱茏挡住了强烈的阳光。在梧桐的庇佑下懒懒得听着分班通知,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充满了对新学校的好奇。不远处,百年铁树轻轻地摇着快垂到草坪上的大叶子,那种沉稳,活似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远处墙角,鲜红的玫瑰在湛蓝的天空下尽显妩媚。
进班,张老师点名。标准的小班制,三十个学生坐在偌大的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我四处张望,目光随着答到的同学移动,尽量记着他们的名字。“~薇。”听到老师叫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更来了精神。目光到处追寻,却最终落到一个黑黑小小的男生身上。“你是~薇么?”老师有些疑惑。那个男生腼腆的点了点头。“我这里显示~薇是个女生。”老师望着那个男孩。“报告。”细细的声音打破了风扇的旋律。望着门口站着的那个瘦瘦的女生,我停下转笔的动作,眼前浮现的是一片紫竹林,一片荷叶,一个慢慢没入嘈杂人群的背影。“你是?”老师看了眼没有空位的教室,轻轻地问。“我是~薇。”门口的女生有些紧张。老师有些疑惑,又像突然想起什么,走到那个男孩身边,“你是哪个wei?”男孩红着脸,小声说:“巍峨的巍。”“那你呢?”老师看向门口。“蔷薇的薇。”老师点点头,对男孩说:“你应该是五班的。”男孩说了抱歉,去了五班。气氛放佛也因这段小插曲而更加活跃起来。老师索性不再点名,直接请同学做自我介绍。
与薇儿的再次相遇让我觉得有些时候,上天只是在打瞌睡,一时间擅离职守。但是这让缘分更加不可揣测。懂得离别才更加知道珍惜。
初一一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每一天都像细水长流。我猜想是因为小班制,同学少,都比较熟悉,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都比较投缘,不像小时候那样,与谁最亲密,与谁最疏离,分得明明晰晰。与薇儿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倒少了,有了秘密,也不会只告诉彼此,总是全班皆知,毫无隐瞒。只是偶尔聊起只属于我们的小时候,周围人插不上话。这是我的小小自豪,因为这独家记忆。
与薇儿在08年秋冬至09年春夏的事情,似乎已经模糊。只记得,疯狂地拍大头贴,偷偷去莎莎家喝啤酒,这些仅剩轮廓的事。梧桐叶落尽又新生。又是一片葱茏。不知道为何,离别总是在夏末。连地球都在放慢脚步,我却马不停蹄与薇儿、与二中告别。这一次,终于知道要提前说再见,薇儿在同学录的留言栏里给我写:“你我的相遇是这一生的快乐,愿你我好好珍惜它。不知还能否与你在一起。”下面有许多小字:“单,你还记得四年级的事情么?那是的我们天真活泼,还有一个比我们大一岁的嘉颖,我们三个人自认成了姐妹。大家一起去玩,去哪都在一起,还有那个自己取名的紫竹林,现在回忆起来还感觉回到了当时!把快乐留给二姐。”她备注(请保密)只是,我想炫耀这份快乐,满足我的虚荣。世事真的有太多变数,只有这些儿时的回忆,才是真的属于我的。
离开时,我带走了六班的合照。一张薇儿的大头贴以及楚门的全部往事。那时候,我不知,我已经染上一种唤作念旧的隐疾。之后,我回到湖北,却再难像小时候那样适应新的学校,新的生活。无数次,在民中的走廊上吹着深夜微寒的风,看着望城楼上的霓虹和冷月,总想起楚门带着海腥味的燥热夏风;望着周遭嬉闹的同学,总觉得看到了二中同学和薇儿。只是,定定神后,会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湖北才是家乡,这片土地实实在在,却总是觉得这里不如客居多年的江南。多年后才明白,原来,无论什么感情,先入为主从来不是胜利,长年累月的积淀才会不知不觉刻骨铭心。对楚门如此,对薇儿如此,对小时候更是如此。也或许是因为,再也回不去那些时光,再也找不到那些幼稚,那也不会有人天真的说“要不要我陪你去火星?”。
伍
我以为我与薇儿的缘分终于耗尽,也囿于自觉得与六班的同学今生再也不会相见的伤感,终于在初三那年删了六班同学的QQ。其中没有薇儿,离开那年,她还没有学会上网。我天真得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夏告诉我的“若是过去令你的现在不痛快,那你要选择放手。”我刻意不去看望城楼和那轮冷月,却不愿意承认古人创造了一个词语叫自欺欺人。
某些深入肺腑的记忆终将伴你一生,即便剥掉皮,剔掉骨,抽掉筋,也抽不走这些如影随形的记忆。
不知不觉就晃到高中,日记本上还是会时不时出现那群人的名字,每一年,爸爸都从楚门给我带回文旦,他说:“现在楚门已经是世界知名的文旦之乡,文旦大量出口外国,已经不像当年,可以随便摘着吃了。”望着,比当年个头小却价格高的文旦,我叹息的却是,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像我与薇儿这么荣幸,可以在文旦花开中荡秋千。而我们,就算某年某月某清晨,相遇在楚门,彼此相识,却再也不能把当年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文旦壳的汁水进到眼睛里,又涩又辣,自然而然流出了泪。
2013年,我十八岁。距离遇到薇儿,整整八年。
我终于还是费尽心思把当年删掉的QQ都找了回来。而薇儿的QQ却无处可寻。初一到高三,五年没联系,六班的人还是一进群就互叫外号,一叫外号就吵架。这种熟悉,让我后悔那年的愚蠢。对未来,我们没有能力预料,不管还会不会再见,现在还彼此熟悉就够了。眼见长大后人与人的复杂关系,看过了人情冷暖,越发怀念起当年的无知纯粹。
或许,我与薇儿真的在上一世互看了很多眼,这一世才会一次次错过,又一次次遇见。我爱上了文字,喜欢那些同样喜欢文字的网友,我的执着,执着我的思念,身边人不会懂得,我选择在网上用假名说真话。那夜无眠,查看空间访客,“短歌薇凉”吸引了我,进入她的空间,似乎找到久违的归属感。鬼使神差般留了言:“你是~薇么?是楚门二中六班的么?”几周后的回复说“是。”我没有像在六班与薇儿重逢时的激动。这几年,无数的离别,我已经懂得,无论多么不舍,都已成定局;无论重逢多么惊喜,都只做到好好珍惜。
我们通过QQ偶尔联系,谈不上维系感情,我们之间,早已不需要刻意维系。
我们怀念小时候。我们感慨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们憎恶长大。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与我共同回忆童年的残影。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懂得我所说的缘分是奇妙的东西。
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理解我世界观里为何本能地浪漫,故意地排斥现实。
文末
昨夜收到薇儿和燕子他们去楚门看老师的照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原因,我竟然没认出她,但是将来某一天,我会凭着感觉找到她。夜深人静,我们感慨时光的残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亘古不变。中山我们当年最怕的那个傻子现在已经安分守己,紫竹林上立起一栋栋房子,薇儿当年住的小院生锈的铁门早不见踪迹。外物皆不长久,我与薇儿也无处可寻当年的幼稚,渐渐成熟的我们,倒是越来越懂得珍惜。
今晨同学问起我正写的我与薇儿可出了结局,我答。我们没有结局,故事还一直在演绎。
若必得有个结局。那么。我们约好,明年夏天,我去看她。
高三:单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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