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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勇士原文

投稿:你与寂寞有染 年级:六年级 时间: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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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我生病了

系统提示有超过我10级的怪出现,这狼王至少也有20级了吧,阿宝几乎又要逃走,我大声叫他一边射箭一边去捡回武器,自己勇敢地向狼王冲去。

铁剑刺在狼王身上,不掉血!我明白没有希望取胜了,只能帮阿宝牵制它,只要阿宝捡回武器,我损失经验有什么呢,虽然已经过了新手保护期,死亡不就是损失“等级的四次方除以10”的经验值吗?也就是一级,没什么大不了。

由于狼王速度太快,我虽然发挥出最高的战斗技术,仍然很难命中它,自己倒被抓伤十几次,以我目前大大提升的防御,还每次都让我的血见底,确实强悍。

没办法打了,我收起铁剑,看准时机,忽然从侧面跃到狼王背上,双手紧紧扣住狼王的脖子,狼王烦躁地甩着身体,想把我甩下来,不过哪有那么容易,我可是身经百战的骨灰级玩家,随便它怎么剧烈的运动,我的心都不会惊慌,双手也不会有丝毫放松,不过,虽然暂时没被它甩下来,我的HP也随着剧震一次损失10点的血。

阿宝已经捡到了他的武器,看到我如此拼命,咬了咬牙,壮起胆子用铁弓朝狼王射了几箭,只命中一支,减掉狼王3点血,这种伤害,还比不上狼王的自动回血呢。我的血药已经不能支撑多久,今天是死定了,但阿宝可不能有事啊,游戏NPC死亡可是不能复活的,他死了阿贝怎么办?。

我用力摇摇头,暗骂自己是笨蛋,NPC死亡,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因为他们有一点点智能,我就把他们当现实中的人来看了吗?不去想那奇怪的事情,我一边吃红,一边大声叫阿宝快跑回村。

阿宝目光中闪过一丝感动,不过他知道救不了我,犹豫了一下,转身逃走了。看他的速度,不比狼王慢,我这才放心了,继续箍着狼王的脖子,拼光最后一瓶血,终于被狼王挂掉。

掉到9级,我的10级任务便被系统取消了,练了两小时,回到10级,村长也不再给我任务了。有点可惜,20只老虎的任务,奖励应该是不错的,在现在无法购买装备的情况下,只能指望任务奖励。现在希望落空了,下一个任务,村长说要我20级才会给我。

清除了村子里的几只野兽,“村卫”的工作完成,休息一下。这时阿宝向我走来,说了声“谢谢。”然后准备离开。我可不能放过他,平时那么冷漠的人能说出谢谢,证明他对我的好感非常高了,怎么也要跟他要点好处吧。有人说我是不是太现实了,哼,现在我能力这么差,不现实点怎么在这个游戏里立足,而且跟NPC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吗?

于是我向阿宝提出学习技能,阿宝同意了,不过居然还要收费(我魅力不行啊)。目前他会两种技能“陷阱术”“切割术”,虽然据他说只是“象征性”地收了100个铜板,但我的钱袋也马上见底了。至于战斗技能,他都不会,跟我一样从来是硬打的,只告诉我一些基本的战斗经验。

切割术可以增加从野兽身上获取的材料,象以前在野狼身上我只能得到肉和皮之一,学过切割之后,每次可以得到两种。从野鹿身上收获是最大的,除了鹿肉鹿皮外,鹿血和鹿角也有机会获得,运气好的话从一只野鹿身上可以挣到12个铜板。

“陷阱术”曾是以前我非常想要的,不过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不能依赖太多这种外力,因为太过轻松的战斗会让我的属性点奖励降低,尤其是精神力成长减少很多。而我相信,精神力对我身体早日复原应该是帮助最大的。

在我和阿宝六个小时的努力下,村子周围的野兽减少了很多,很少有进入村子的了,村民甲一家种田时也不再受到野兽骚扰。于是,村子的属性上升,武力加2,治安加3,生产加1,环境加1。与村民甲一家人重新对话,以前经常提到的“迁居”字眼基本消失了,让升到13级的我有不小的成就感。

我很想了解现实生活的一些东西,不知道现在的社会变成什么样了。可是系统提示,50级以前不能使用游戏论坛,这让我很苦恼,因为我不象其他玩家,可以下线后到其他网站交流,我基本是不能离开游戏的。而且这个游戏没有管理员,一切由电脑控制,不能反映情况。

另外,我还非常渴望开通村里的传送阵,好想见到“活人”啊。不过魔力10的标准是不容易达到的,有村长这个魔法师,村子也只有一点魔力,就算我学会魔法,最多不过再加一点,等村子有10个魔法师,那不知要到哪年。

我向每一个人都反复询问“魔力”“传送阵”这些关键字。终于,见多识广的小贩告诉我,在往邻村去的方向,有个叫蓝玉山的地方,藏有一种魔晶石,据说可以增加村庄的魔力值。不过,那座山离我们村子有一天以上的路程,路上高级怪不少,暂时还不适合我去。

就在我全力冲级准备到蓝玉山找魔晶的时候,出现了意外:我居然病了!

从前的游戏中,我从来都没听说过玩家会有生病这样的状态。在游戏中生病一点都不好受,一样的全身不舒服。虽然村长收了我100铜币然后放了个基本的治疗魔法,但我的病情也仅是被控制,要痊愈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我问村长有没有什么草药可以治病,村长告诉我,附近的半边崖有一种叫赤果的草药可以治我这种病。

非常可惜,NPC的智能与情感设计还是不够,村长和阿宝都没有帮我采药的意思,我一向好强,也不愿多求他们,只好咬牙拖着不到平时三分之一能力的身体上路了。一路上曾经被我折磨过的野兽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我要付出比往常多几倍的努力才能杀死它们,只走了一半的路程,我的血药就全部耗光了,只好原路返回,拿出所有的钱,买了血药重新上路。

三个小时,我经历了这一生中最艰苦的三个小时,包括在半边崖山腰花半小时磨死一只秃鹰,我终于找到了“赤果”。看着红红的小果,我几乎要流泪,就算是从前杀死一只终极BOSS,爆出神器,我也没有象现在这样开心,《无限世界》,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游戏世界啊。

吃下“赤果”,能力值一点点回升,我又收集了一些备用,在山上寻找的过程中,还意外地找到几块矿石,以我在其他游戏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比较珍贵的黑铁矿和蓝铁矿,看来,这是一块宝地,可惜村里没有铁匠收购矿石。

回城的路上,虽然我的力量只恢复一半,不过杀怪已经有了说不出的痛快。我这时发现,自己的作战技巧,在逆境中磨练之后,竟然又上升了一大截。在兴奋之中,我升到了14级,我惊讶看着自己获得的奖励: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力5,游戏中患病机率下降为万分之5。

惊喜,绝对的惊喜,一次20点的奖励点数,我知道,我与其他同等级玩家相比,由先天不足带来的差距已经被缩小了,其他14级玩家,如果初始平均为6的及格点数,四大属性的成长每级也取各2点的平均数,现在也跟我差不了多少,以同级玩家来说,我现在应该算中等水平,不算太垃圾了吧,呵呵。

这时系统正在报告,“恭喜玩家圣魔王第一个升到30级,奖励声望1000。”

我有些惊讶,计算一下,从上次系统报告这个玩家20级到现在将近三十小时,升得也太快了,我现在14升15需要的经验来看,估计要三小时才能升一级,而越到后来,升级速度越慢啊,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不过再想想,也没什么,如果我出生时各项属性能到8以上,又生在一个大城市,可以任职挣钱买装备和足够的药水,加上24小时不用休息,可能不会比他差的,难道那个玩家也是24小时不休息的怪物?

由于自己是“特别成长型”,如果每级获得点数不高,升级就失去意义了,所以我目前并没有与别人拼等级的心思,只想趁着自己有病多打怪,早知道在病中全力打怪提升能力那么大,我宁肯多病几天不要好。

卖掉路上切割的战利品,这次虽然能力升得多,不过血药损失惨重,我亏了一半。重新买好药,趁着病还没好透,向18级猛虎的领地扑去。

三个小时后,终于升上15级,看看奖励,下降了一些,力量4,体质4,敏捷3,精神2,但总数达到13点,比普通玩家最高的12点还高,又缩短了与别人的差距,感觉真好!

没有忘了找村长学魔法,村长只能教两个魔法:“初级治疗术”和“初级火球术”,这是各种游戏中祭师和法师的基本配置,村长居然是位双职业者,变态啊。不过想想自己“学徒”这一奇怪的全能职业,恐怕更变态吧。

魔法技能比生活技能贵得多,或者说村长比阿宝他们贪财得多?一个就要我1银币(1000铜币),三小时打到的虎皮虎骨算是白捡了,连虎肉都没剩几块了。

学到两个魔法,MP自动加了10点,现在我HP75,MP30,每放一次魔法需要10点MP,在小贩没有魔法药水卖之前,没办法大量使用(就算有卖的,我现在也没钱买啊,被村长榨干了),不过看着小火球每次打怪20血的威力和治疗术每次加血20的美妙,我的心情还是相当愉快的。

现在不用拿石头引怪了,放1个小火球,然后原地等着猛虎过来,拼死它之后,我还有30的血,加一个治疗术,血就有三分之二了,慢慢走一会儿,找到下一个目标,血涨满,蓝也回得差不多了,再发火球,如此循环,轻松之极。猛虎现在也成垃圾了,我完全不用费药。

不过我只是用这种方法放松自己紧绷了三十六个小时的神经,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力,在挣到一点钱够买血药后,我不再使用治疗术,所有MP都用在小火球上,也不再慢慢回血回蓝,而是在魔法用完后冲向猛虎。拼杀了四个小时,终于升到16级,这一次除了力量3,体质2,敏捷2,精神3,HP+10之外,由于使用魔法,MP成长速度有了明显提升,也达到了5。

  第5章 流浪汉阿水

也许是野外的猛虎群被我杀得差不多的原因吧,村庄的治安又上升了2,环境加1,由于我跟阿宝与小贩不小的交易量,经济也上升1点。另外我等级上升也增加了村子1点的武力。

大概是游戏主机看到了我们的努力吧,在野外我居然从虎口下救到一个流浪汉,他加入了我们的村庄。

现在失落之村的属性变为:人口8,武力7,文化2,魔法2,经济2,治安5,生产2,环境3。村落综合实力排名10398800,这么短的时间内排名上升53,虽然在一千多万个村落里不算什么,但我真的是非常喜悦,感觉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这甚至是在二十几年的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真正的存在感,原来,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享受,而是体现自己的价值啊。

走在村子里,感觉到他们看我的目光中充满了尊敬与感激,虽然NPC们的感情只是虚拟的,但还是让我非常非常满足。尤其是村长,时不时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是不是准备把位子传给我啊哈)。

不过有一点很不爽,这个新来的流浪汉实在太懒了,在我升17级的这段时间,他就在民居里睡觉,醒了就坐在门口晒太阳(还是睡觉),野狗咬他他就躲进屋关上门,太没用了。中午还跑另两家人那里去想蹭饭,蹭不到就不吃,反正他好象也用不了什么能量。

我在村里干清除野兽本职工作的时候,顺便观察了他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找他谈心(思想工作应该是村长领导来做的吧,哎,可惜村长好象根本不关心群众)。

毕竟我是救他命的人,这个叫“阿水”的家伙还是很愿意跟我聊天的。在我使用“技能”、“职业”这些词语后,终于了解到阿水唯一的技能:“钓鱼”。

晕得要命,西北这个地方,水非常少,最近的河流沟要走三个多小时,天知道阿水这个东南地方的渔民怎么流浪到这儿来了。没办法,为了挽救一个大好青年,让他自谋生活,我说服他重操旧业。

做了一枝鱼杆,保护阿水一路杀向河流沟,六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了,我也从17级升到18级。在河边那一片区域,聚集的是21级的怪“爬爬”,我的经验主要是从它们那里得到的。20级以上的怪已经不是野兽级,而是怪兽级,这些爬爬类似乌龟,但头很大,面容狰狞,也是我第一次遇到会远程攻击的怪,它们的“口水”喷射有五步远,不过远远比不上我的魔法,因此在我的物理攻击破不到防的情况下,我就用魔法吊它。

一边打一边跑,这种防高的怪速度慢得可怕,当我魔法回满时,它们还没跑到我面前,实在是全无威胁。怪兽级送的经验非常高,让我后悔没有早点找到这个地方,不知小贩什么时候重新进货给我带魔法药水回来,要是有足够的药水,我练级起码快三倍啊。

别的NPC是有作息时间的,晚上都会睡觉,而这个阿水看来不用,他白天睡的够长了,所以钓鱼一直钓到了第二天早上,负重满了,这才跟我说回村,而我已经升到19级半,19级的时候得到奖励是力量2,体质5,敏捷0,精神4,HP升15,MP8。看来打这种防高血多的怪,对体质和HP的成长是有很多好处的,可惜没有敏,而大量使用魔法显然也能增加精神和MP。

回村路上怪少多了,只四个小时就到家,我是下决心不会再去了。虽然发现了“怪兽级”的东西,但算上走路花的时间,我的经验还是亏啊,不至于为了让阿水这样一个NPC自立,放弃自己的练级吧。可是,回想一下,我昨天怎么会决定帮他找河沟的呢,傻了啊我,难道我真的成了一个分不清现实与游戏的家伙了吗,我一定要记住,游戏里的人物虽然有智能,但都是没有感情虚拟数据,没必要对他们太好!

不过很快我又说服了自己:讨好NPC,通常会触发任务,阿水从东南流浪到西北,身上一定有不少故事呢。还有,要是这个阿水没事做,天天躺那儿,会影响我情绪的,嗯,就是这样,继续做吧。

吸取上次的教训,我向各个NPC询问关于“交通”“坐骑”“轻功”方面的东西,希望获得更快的赶路方法。最后阿宝给了我一个信息,在西北方向一天路程的草原上,见过异族的牧人,他们那里可能有马卖。

路程虽然远,不过我明白一匹坐骑的重要性,村庄城市周围都是低级的怪,要打高级怪物需要走很远,如果能省下赶路的时间,升级速度提升何止一倍。

接下来是准备工作,发挥我的才智,用爬爬坚硬的壳与虎皮结合起来,在N次失败之后,总算做成了一套“镶壳的虎皮装备”,“初级缝补术”跃升到50%的经验,装备总防御达到14,比原先那套杂牌货6点的防高多了,不过也降了我3点敏捷。

另一方面就是筹备买马的钱了,把周围的野鹿杀得差不多了,总算有了10个银币的身家,我也缓慢的升到20级。村长给我20级的任务是杀30只25级的怪兽“飞丈”,我估算自己没那个实力,何况飞丈出没的地方有十小时那么远,还是等我买马回来再说吧。

我准备的这段时间内,阿水是不能去钓鱼了,不过他现在精神好多了,除了把上次的鱼卖给小贩之外,还送给我们这些邻居一些,又向村农甲他们学习种田(“种植术”是最低级的技能,NPC很容易学到)一下子就获得了大家的好感,我临走的时候,阿水还把他卖鱼的五个银币死活要交给我,真是感动啊。

把我的储物空间全部装上血药和食物(小贩卖的干粮10铜币一份,一天只需要吃两份。)还有阿水做的鱼干,那味道可比干粮好吃多了。我向着西北方前进。

20的等级,加上不错的虎皮靴,提升了我不少速度,上次三小时才到的草原这回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想起上次那只狼王,看看自己一身的新行头,丰足的血药,我决心找它算帐。

在狼王活动区域外面,花一小时挖了个两米多的陷阱,这多亏了阿宝的“陷阱术”,想想原先没有这个技能的时候,一个小陷阱都用了我两小时。而且现在这种专业的陷阱,同样的材料,系统却显示它们有30的杀伤力和20的困兽能力,比我自已从前那个伤害1困兽1的陷阱强太多了。

踏入狼王区域,不用我大叫,也不用寻找,一股腥风很快就到了近前。我马上后退。没时间回头看,我凭直觉就知道狼王在我身后追来。

到了陷阱前,我大步跳过,然后转身拔剑,紧盯狼王。狼王毕竟是有些智能的,象是意识到危险,忽然停下脚步,与我对视。在对峙中,我的“直觉”发生作用,探测到这只狼王虽然只有20级,但由于是BOSS,各方面属性远远超过同为20级的怪兽。

我吸一口气,感觉自己已经进入了状态,一个火球便发了出去。狼王忽然一闪,火球落空!这还是我第一次法术落空,要知道法术通常都是有锁定的,不象弓箭有命中率问题,而且法术速度这么快,要多高的闪避率才行啊。我想,这些BOSS级怪物应该也是“直觉”超强的吧,避直觉和本能才能躲开法术。

我第二个法术擦着狼王耳朵飞过,不过总算成功激怒狼王,长啸一声,向我飞扑过来,落点是我头顶。我绝不能闪避,否则狼王将成功跃过陷阱,趁他在半空无法闪避,再发一个火球,然后挥剑举盾硬扛狼王前爪!

火球击中狼王腹部要害,只伤了它10几点血,看来它的魔防也不低。不过还是影响了它的攻击。

狼王扑到我的剑和盾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血量直线下降,连吃两个血药都扛不住损耗。攻击太强了!想不到我已经大幅提升的体质和装备防御,血量更比10级的时候多了近60点,竟然也要挂?但我仍在坚持,双脚全力咬住地面,绝不后退一步!

在我的血仅剩下6点的时候,轰的一声,狼王终于被我顶住,落到陷阱里,落下的一刹那,它双爪抓住了陷阱边缘,我当机立断,挥剑将边缘的土一齐铲去(如果是砍它爪子,没多少伤害,它很可能就爬上来了)。

狼王栽到坑中,被杀伤20的血,接下来我要做的,便是全力阻止它往外跳。以狼王的跃力来看,只要我不能击中它,两米多的陷阱它完全可以跳上来。拦截狼王的过程是异常艰苦而惊险的,我必须根据狼王身体的转向,判断它会从哪个方向跃起,而拥有智能的狼王在几次被我顶回坑后,居然还用上了假动作,如果不是我超强的直觉和游戏经验,早就被它得逞。

为了跟上狼王的转向,我不得不扔掉身上的皮甲皮帽,提升敏捷,虽然这样,我每次会多损失20以上的血量,但如果不能快速堵住狼王,那我只有死路一条。

狼王的攻击,每次大约有60左右,这取决于它攻击到我的哪个部位。上次掩护阿宝找武器的时候,我的防比现在还低,但每次都拼命闪避,被抓伤次要部位,所以一次只损失40左右。现在则每次都要正面迎战,伤害值就大得多,如果不是因为狼王从坑底跃起不便,攻击减弱,那更可怕。而开头我全身装备还被它打掉100点血,那是因为狼王使用了“猛扑”技能,伤害加倍。

我的攻5铁剑击中狼王,只能打它1点血,有时候不掉血。只有刺中它眼睛、嘴、咽喉等要害时有2、3点伤害,后来发现它的鼻子才是最脆弱的,有5点伤。最主要的伤害还是来自陷阱,狼王在跃起被击落后,陷阱底部的铁箭头(阿宝给我的)都会给它伤害,不同的部位,伤害有5—20的样子。如果狼王想在坑底休息回复一点血,那我涨满的MP正好有了用处,一次火球烧10点血,逼得它只有再次跃起。幸好它不知道我MP只够用5次火球就要等恢复,不然,它呆在坑底任由我法术用完,那我恐怕一辈子都杀不死它。

时间显得格外漫长,我早已经没有了计算狼王血量的意识,上一次计算,总共磨掉狼王2000+的血,后来就再没有精力默算了,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磨光它的血,是不是遇上了血量无限不可杀死的怪物啊。平日里我打的血量最高的18级老虎只有100点血,21级怪兽爬爬好象是180,怎么一只20级BOSS有那么多血。

我的意识都开始模糊了,几乎是全靠本能在跟狼王拼了,感觉中,狼王的攻击开始变弱,终于,一声长长的凄鸣。狼王趴在坑中不动了,几支铁箭深深插进它的小腹。我朝它发出几个火球,系统提示:“你杀死狼王,获得经验30000,声望上升10。”

接着,是升级提示:“你升为21级,奖励点数: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5。爆发力上升1。”“你升为22级,奖励点数:力量5,体质5,敏捷5,精神5。爆发力上升1。”

  第6章 游牧部落

我瘫倒在陷阱边缘,终于胜利了,体验着从没有过的巨大成就感。打过那么多高级BOSS,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以一个弱者的身份,带着绝对垃圾的装备,拼尽全力杀死一只BOSS,而且从没有哪个游戏会根据我的表现而给我特别的升级点数,这代表着游戏主脑对我付出努力的最高评价。

没有忘了收获我的战利品,不要让它们自动消失了,我赶紧让心平静下来,爬下陷阱切割狼王的尸体。

狼王皮、狼王牙,让我意外的是得到了一个戒指,这可是我进入这款游戏以来打到的第一件装备!看了属性,银级,需要鉴定。我用心去看这个戒指,不过等级太高,“直觉”这次无效了,只好以后到城市找人鉴定吧。

血药用去三分之二,接下来的路途,我不敢再打怪,都是脱下盔甲飞快地绕过怪物。后半程的怪普遍都比老虎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怪兽,找几种敏捷低的怪练了练魔法,经验也相当不错,下次再来吧,当条之急还是买马。

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从草原上逐渐变弱的野兽来看,前面应该是村落或异族的部落了吧。

不久我就看到一个庞大的马群,无边无际,估计有上万匹高大雄健的骏马,只有十几个牧民赶着。马群跑起来,尘土飞扬,大地震动,真的是惊心动魄。记得以前在电视中看到蒙古人放牧的情景,虽然也觉得很激动,但从没想过身临其境,会给人这样的震撼,这一刹那我几乎完全迷失了,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半天才回过神来。

大声招呼最近的一位牧民,还好,游戏世界设定的语言只有一种,牧民可以跟我正常交流。他很惊讶能看到我,说是他遇见的第一位玩家。异族的部落是不会有玩家出生的,而除了我所在的村子之外,离他们部落最近的村子也要四五天的路程,部落又没有传送阵,所以没人来过。毕竟游戏开始到现在才九十小时,有哪个新人会向着未知的荒凉地方走那么多天呢。

不过我买马遇到了困难:这里根本不通行钱币!这个部落还从没跟外面的世界做过交易,他们内部也没有交易,基本是原始**的状态。我奇怪既然马不能卖,他们为什么要养这么多呢?原来,游戏中会经常发生瘟疫和怪兽捕杀等事件,牧民们如果不养,马群迟早会死光,那时,他们连马肉马奶都没得吃。

反复谈话后,牧人带我到他们部落去见族长。族长非常慷慨好客,为了欢迎第一位光临的玩家,赠送我一匹极品马驹。这当然是意外的惊喜了,不过虽然是NPC送的,我却总觉得占这种便宜不好意思,便提出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没想到这样便触发了两个任务:捕杀食马的怪兽和解除马的瘟疫。

这个部落名叫“哈萨”,由几十个账篷组成,除了普通牧民和族长之外,我还发现了几个特别的NPC:两名专职的战士,一位首饰工匠。感觉这里会有一些好东西,至少比失落之村强多了吧。于是,我决定留下一段时间,毕竟杀怪兽的任务不是一会儿半会儿能做完的。

我用初级治疗术和“赤果”给马匹试之后,居然减轻了一些马的病情,这给我很大的希望,因此平时MP一到10点我就马上使用治疗术,绝不浪费,这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一个部落小孩的病被我治好了!虽然只有这一次成功例子,但牧民们对我的好感大增,很快,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骑马术”、“放牧术”和“驯兽术”,令我非常兴奋。

使用“骑马术”之后,原本一直很难骑的马终于听话了,这匹族长赠送的小马驹被我取名“飞扬”,拥有相当好的血统,在马匹的九个等级划分中,属于最好的“神驹级”,只是还在成长期,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

“放牧术”专门控制牛、马、羊群等,作用是让牲口群受你控制(不能作用于野兽),以我的初级水平,一次只能控制10头牲口,而专家级的牧人,一个可以控制上万,另外,长期放牧,牲口还会随机繁殖。

“驯兽术”则非常有用,初级只能控制野兽几秒钟时间,让他们安静不攻击,但已处于战斗中的野兽很难被控制。如果练到高级,竟然可以长时间控制怪物帮自己打怪,成为临时宠物。

技能是不嫌多的,经过不断的搞好关系,又把我杀的狼王皮和牙亮出来,显示自己的功绩,终于获得了两个战士的尊敬,分别学到他们最拿手的“初级弓箭术”和“初级刀法”。而首饰工匠在看了我那个戒指之后,表示大开了眼界,虽然他不能鉴定,最终还是把“首饰制作方法”教给了我。

就在我疯狂收集技能的时候,系统提示玩家“圣魔王”升到40级了,而且打到第一件金级武器。我这才意识到应该练级了,毕竟我一向都不是玩生活职业的高手,学这么多技能,要样样精通不知多少年后了。

部落是不适合练级的,因为这里缺少很重要的东西:血药。虽然我借来弓箭,但只是石器级(不是石头做的,是攻击相当于石器级),威力太弱,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也对怪兽束手无策。

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

我要离开了,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花了整整十个小时,磨死了上百只怪兽,我也升到23级。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我没有用火球,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加上用了太多外力帮助,获得的升级点数总共只有7点。

不过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那就是我治疗术升为初级的二等,再医马的时候,效果明显提升,有的马已经痊愈了。族长认为我完成了他给的两个任务,赐给我“哈萨勇士勋章”,力量加2,爆发力加1,与我那个“村卫”的徽章比起来,就是帅得多(代表荣誉的勋章和代表身份的徽章可以同时戴多个)。

终于要离开了,除了自己骑的“飞扬”,身后还跟着牧民们赠送的十匹马,另外还有两个战士送我的一套石级弓箭和一把攻4铜级刀,工匠送我一个体质+1的项链,虽然只是石器级别,但也令我非常感动。为什么这个游戏把NPC都设计得如此真实呢,完全不象从前我玩的那些游戏,NPC只是触发任务的一个媒介,游戏公司哪可能花那么多时间来设计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东西呢。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给了我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感触。

有了马就是快,三个小时,我就回到了阔别的失落之村。只是在路上因为放牧术不够精,被怪兽吃掉了四匹马,让我心痛了好一阵,但一想到今后可纵马驰骋,我还是禁不住高声长啸,意气飞扬。

从前游戏中靠着天生体质的优势,加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取巧手段,虽然长期处在排行榜前列,但那感觉真的比不上我现在奋斗后收获的喜悦,虽然我的等级和装备现在很差,但无所谓,我得到了一段前所未有的经历。

  第7章 总算看到活人了

回村刚和NPC朋友们说了一会儿话,小贩便过来告诉我,他要离开村子去进货了,问我有什么要预订的。我便订了一批魔法药水,但我最想要的技能书和装备,小贩却说不是他经营的范围,让我好一阵郁闷,为什么他可以帮阿宝带武器,就不能帮我,看来还是好感度不够啊。

小贩把身上最后的血药都卖给了我,而我一咬牙,送了一匹马给他,希望他能够快点返回,可惜他说不会骑马也不经营马匹,又郁闷了我。

小贩走的第二天,我就把血药消耗了大半,不过也成功地将通往河流沟道路上的野兽清得差不多了,阿水虽然也不会骑马,但我选了一匹温顺的送他,倒也可以代步,一小时就能赶到河沟。

根据我的经验,当把一个区域的怪杀干净后,通常两天后才能刷新到比较密集的程度,阿水钓鱼暂时没有危险了,趁着这个空档,我决定到蓝玉山去找魔晶石,恢复村里的传送阵。

往蓝玉山的路上高级怪确实很多,走到一半的路程,遇到的怪物已经全是怪兽级了,到山脚时,还有29级的怪兽。幸好我有小神驹飞扬,异常灵活的闪躲,加上绝对的速度优势,我才能在四小时后安全抵达蓝玉山。

把飞扬召回宠物空间,我在山上仔细寻找起来。这座山基本没有特别的植物和矿石,不知道魔晶石会在哪,正在我感到失望的时候,忽然看见不远的路上,走来几个人。

我兴奋地看着这几个人,他们竟然不是NPC,而是真正的玩家!我从没想到自己是如此的渴望见到其他玩家,20年没跟人接触了,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这种兴奋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那时的我,独来独往,在现实和游戏中都没几个朋友,但这次,孤独已久的我,决定要改变,希望在游戏里能与更多的人结交。

这队玩家有五个人,两个战士,一个祭司,一个法师,一个弓箭手,完美的组合,他们看到我也很惊讶,因为这里离周围的村子都很远(从传送阵地图上看不到我们失落之村)。

法师飞快的向他后面几人递了个眼色,而领头的高大战士已经向我走来,笑着道:“兄弟,你也是来杀蓝妖的吗?”我摇摇头:“不,我们村子没有传送阵,我是来找魔晶石的。”

战士哦了一声:“原来传送阵是用魔晶石做的啊,魔晶石这种有灵气的东西,应该是由高级怪物守护着的,可能就在蓝妖那里,不过你没必要来这危险的地方啊,魔晶石在城里的魔法商店有卖,100银币一块不算太贵。”

我晕死,100银币还不算太贵,这些大地方来的人就是不一样。这时那个面容瘦削的法师走来,阴阳怪气的说:“朋友,你的实力根本不能杀蓝妖,还是生命重要,等你30级了再来吧。”显然这个法师会侦查术之类的东西,一下就看出我只有23级半,而且装备绝对是垃圾。

高大战士皱了一下眉头:“火灵天,我们带他一起吧,多个人多份力量,反正这位兄弟不是来打BOSS,只要魔晶石,也不会分咱们东西。”

法师脸色微微一变:“虎王,我们打妖兽级的BOSS,是非常危险的事,到时候他可能会连累我们!”虎王一笑:“得了,到时候他帮我们引引小怪就是了,对了,兄弟你是什么职业?”

我当然不好说自己是游戏里唯一一个全职——“学徒”,只好骗他:“我是23级小法师。”在30级正式转职之前,人物身上是没有该职业的徽章的,虽然我身上没有一件是法师专用的东西,不过已经确定我是个菜鸟,他们倒也不怀疑了。接下来,虎王跟我介绍其他人。

虎王全名是“嗜血虎王”,30级战士;法师“火灵天”,30级;另一个战士28级“剑下无情”,弓箭手28级“落月之神”,祭师26级“专门放风”。

虎王来自落日之村,由于魅力高,他到邻村采玉之村找任务时,从一个NPC那里得到消息:蓝玉山有一只妖兽“蓝妖”,守护着一种他急需的宝物。想到妖兽BOSS的强大,他便约在当地刚认识的剑下无情一同去杀妖,剑下无情又把他另三个朋友一起叫来。组成这个五人队伍。

我想到现在排名第一的“圣魔王”大概已经45级以上了,眼前这些人只能算新手吧,只不过出生地比我好,装备也确实不错。(我可不知道,除了“圣魔王”和各个游戏公司智能电脑模拟的人物,现在真正的人类玩家,最高仅有35级,绝大多数玩家目前处在20—25级之间,超过25级的基本都是每天上线15小时以上的职业玩家。)

按虎王的情报找到那个隐密的山洞,点起火把前行。山洞里的怪是28级的吸血蝙蝠,以这支队伍的实力,对付大批蝙蝠还是非常吃力,而我发了几个火球之后就挥剑硬砍,被火灵天骂道:“你搞什么,你不是法师吗,你那点物理攻击有什么用,刚能破防而已,你白痴啊!”

我咬咬牙,要是以我从前的性格,绝不会再跟他们组队了,不过想到这是《无限世界》里的第一次组队,我还希望今后能跟他们成为朋友,因此忍下气解释我们那个村没有魔法药水卖,然后提出向他们买点药水。

不带魔法药水的法师?不出所料,我又被他们痛骂了一顿,只有虎王给我解围,劝火灵天卖点药给我。火灵天冷冷地说:“我的药水都是加MP100的,他能用吗?”我一呆,我的MP现在仅有80,确实有点浪费。虎王皱一下眉头,对祭司说:“放风呢?你应该有小点的蓝药吧。”最后“专门放风”以每个30铜币的价格卖给我20个加50的蓝药。当听到我连血药也只有几个时,他们更是昏倒,又卖了10个红给我,我算是丢脸到家了哎。

为了节省蓝药,一路上以战士和弓箭手攻击为主,“专门放风”放治疗术,居然是“中级治疗术”,一次加60的HP,我实在不好意思拿自己的初级二等来现,再说,让他们看到一个会放治疗术的法师,不晕死才怪。

终于杀到地下二层,见到了BOSS蓝妖,它正躺在一个石头砌的窝里睡觉,整个身形足有三四米长,皮肤全是蓝色,最醒目的是颀长的双手,十指都长着约一米的尖锐指甲,那是它的主要武器。

简短地商量了一下战术后,战士先慢慢靠近,在蓝妖有所查觉的时候,两个战士同时聚气,然后使用“冲锋”技能冲上去,将蓝妖堵在它的窝里猛砍。蓝妖的窝虽然大,但周围一圈都是深沟,只有一个出口,本来是蓝妖防守外敌最有利的地形,不过现在却使蓝妖没办法绕过战士攻击后面的法师和弓箭手,看来这些人经验很丰富,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根据地形制定出最有利的战术。

血拼开始,在祭司的“鼓舞术”加强攻击力后,嗜血虎王对蓝妖杀伤70,用上各种技能,一次有100—150。剑下无情杀伤50,用上技能有60—80(这就是28级与30级的差距,30级有许多重要的技能和装备)。

火灵天的中级三等火球和中级二等闪电杀伤分别为120和100,同时闪电可以让蓝妖身子停顿零点几秒。落月之神弓箭杀伤40,使用技能“三连射”,就是120的攻击,还有“冰箭术”,附带冰系法术攻击,伤害60HP并有机会冰冻对方,也是非常有用。而我,虽然惭愧,但还是发出自己初级一等的火球尽点心力,一次打蓝妖20几点血(与火灵天除了法术等级上的差距,全身没有加精神力和法术效果的装备也是重要的因素。)

蓝妖毕竟是32级的妖兽级BOSS,可不是吃素的,每一次攻击都同时命中身前两个战士,虽然有祭司加防的“神佑术”,虎王一次仍要掉200的血,剑下无情掉270。因此剑下无情都是砍一剑就退后补血。而虎王有400+的HP,有祭司加血,加上他自己吃红,只要后面法师弓箭手的闪电和冰冻隔三岔五成功一次,他基本不用后退。

战斗成了消耗战,没人知道蓝妖有多少血。不过两个战士来的时候,全部带的是加200血的特级血药。玩家包裹有300个格子,除了使用技能要用的蓝,他们应该还有200个血药。照这样的打法,4万血药用完的时候,蓝妖要掉8万的血。以我杀狼王BOSS的经验看,游戏还不至于把32级BOSS设计得那么变态。

不过这个蓝妖还是比我预料的强,一直拼掉它3万血的时候,蓝妖才开始现出恐慌,以我的直觉,它血量应该不多了。这时,我发现身旁的火灵天眼中精光一闪,然后嘴角露出了一丝阴笑……

  第8章 初次PK

毫无疑问,火灵天使用了侦查术看蓝妖的血量,但他的笑容,绝不是看到BOSS就要丧命的表情,应该是其他什么,以我多年的游戏经验和直觉,得出结论:他们要害虎王!

虎王跟剑下无情只是初识,而剑下无情他们四人是一路的,除了“专门放风”这个祭司之外,给我感觉都不是什么讲义气的人,这点从路上捡东西的情况就能看出来。蓝妖爆的,一定是好东西,他们很可能会起贪念!

我心里顿时充满了紧张与愤怒,我宁愿相信是自己的错觉,努力不去多想。但随着蓝妖的血越来越少,我感受到火灵王的杀气也越来越重!我必须马上做出决定!

但我的决心晚了些,火灵天终于下手了。

叮的一声,系统提示:“队长火灵天将嗜血虎王踢出了队伍!”

虎王一呆,原本退后了一步的剑下无情已经一个大招斩向虎王后脑:“斩首剑法”!虎王不用回头就已经知道了,他感到一阵心冷与痛心,虽然也曾遭遇过抢怪,虽然只是新交的朋友,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被人背叛永远是极其难受的。

现在虎王被夹在剑下无情和蓝妖之前,情况极为不利,而斩首剑法一旦命中颈部,将是直接秒杀,虎王当机立断,向前滚倒,到了蓝妖脚下,虽然躲过了背后一剑,却被蓝妖狠狠地砍掉200点血。虎王一把特级血药飞快丢入口中。在他头顶,一道闪电和冰冻箭差之毫厘掠过,射中蓝妖。

如果不是虎王前滚,而是选择转身格档,就算能挡住剑下无情的致命一击,也必躲不过闪电和冰箭,他也算有一点好运了,但虎王知道自己绝逃不过下一轮攻击。蓝妖虽然中了闪电和冰冻,有一秒停顿,但自已回血的速度根本来不及,现在才回到240点血,再来个闪电和三连射,血就要见底,何况还有一个战士。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罩在虎王的身上——治疗术!虎王一愣,难道“专门放风”还站在自己这边?一瞬间,他恢复了斗志,一个“冲撞术”将正在发呆的剑下无情撞退几步,冲出了堵截!

火灵天四人同时被那白光惊呆了,半晌才能接受这事实:是那个“小法师”与天争锋使用的治疗术!他竟然是个双职业者!火灵天高声叫道:“与天,你找死啊,你要再敢跟他加一次血,我们先杀了你!”我冷哼一声,两个治疗术又扔到了虎王头上,气得火灵天脸色铁青。

四人的战术彻底被打乱,原本以为我这个小法师完全没有威胁,可以先不管,现在却必须要分一个人干掉我才行,战士加治疗术太难对付了!但眼前更大的问题是:虎王已经冲出了那个口子,现在正朝火灵天他们冲过来,而剑下无情刚追出几步,才想起蓝妖,回头一看,蓝妖也追出窝来了!

火灵天连续使用闪电,三次闪电只命中飞奔的虎王两次,而落月之神的弓箭三次只命中一次,总共两百多的伤害,虎王一个红药加我一个治疗术就补回来了。而剑下无情那边已传来惊恐的呼救声。

蓝妖是敏捷超高的怪,一旦脱困,绝对是玩家的恶梦,剑下无情只跑了两步就被它追上,转身招架。由于使用了“格档”,剑下无情只丢了220的血,不过他HP总共才360,吃血药根本来不及,专门放风两个治疗术刚刚给他加上120的血,蓝妖下一招又到了,他哪撑得住。

火灵天忽然叫道:“放风,你去砍那个与天争锋,不用加血了!”

专门放风一呆,我已经反应过来,暗赞一声高明,再骂一声狠毒。火灵天在最短时间内就决定放弃剑下无情,以便让蓝妖追上虎王,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取胜机会!

系统提示:“队长火灵王将与天争锋踢出队伍。”接着,我身上冒出两个-20,毕竟是全身好装备,还比我高三级的家伙,放风这个祭司也有如此的攻击力。但我的战斗技术哪是他可以比拟的。祭司是MP和精神力、体质的高成长,敏捷就比我差远了,就算有好鞋子,只要我一跑动起来,他也根本打不到我。而我则围着他用铁剑一阵疯砍,刷刷,一次8、9点血,还是吓得他够呛,没想到还遇到个高敏法师(祭司?)。

火灵天骂了一声,又叫落月之神射我,两箭命中一箭,他法术还没涨起来,用的普通攻击,我掉60的血,两个治疗术就回来了。我现在150的血,虽然不多,但他们还不能威胁到我,还好火灵天要电住虎王,要是他出手,我恐怕就完了。

惨叫声传来,剑下无情被蓝妖的长指甲穿过左胸,变成白光飞走。而虎王离火灵天还有一段距离,看来他也马上会被蓝妖追上。

火灵天得意的冷笑还没消失,他的眼神便化成了恐惧:虎王使出了“冲锋”!

原本需要停下来聚气三秒的冲锋,在虎王服下一颗价值10银币的珍贵药物“聚气丹”后,突然发出了,火灵天这个没敏的法师根本来不及闪开,被撞了个正着,120的HP!被冲撞后的火灵天短暂晕眩,眼看着当头的巨剑砍下,80的HP!火灵天还没有挂,虎王意外地看了他一下,咧嘴一笑:“30级就是不一样,血不少呢。”再加一巴掌,30HP,火灵天也变成白光了。

剩下两个人想跑,被我一绊,落月之神当场扑倒在地,被虎王三个重斩送回老家。祭司我们就没有追了,毕竟练祭司升级不容易,挂一次掉一级太惨了,而且,蓝妖也已经冲到,没时间杀人了。

虎王硬扛蓝妖,我在后面加血,非常艰苦,虎王不得不用上保命的“速效血药”,只加100点血就要1个银币,不过是瞬间回血,只有这样才来得及把血补起来。

我的蓝药已经用完了,还好挂的三个家伙爆了些药,赶紧捡起来,意外收获是火灵天爆了个精神加5的戒指,赶紧装上,于是,我的治疗术效果明显上升,一次能给虎王加将近40点血了。

“速效血药”很快吃光,普通血药回血速度又太慢,眼看着虎王的血量越来越低,而蓝妖也越来越急,看来它也马上要挂了。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降临,虎王的HP升了一截,我意外地看去,是“专门放风”回来了,这下好了,两个治疗术一起加,每次100点血,蓝妖命中虎王一次,我们能用两个治疗术,又有神佑术加防,已经没有危险了。

三分钟后,蓝妖不甘地狂吼一声,巨大的身躯终于倒下,我们耳边传来自己升级时的动人音乐。

三个人筋疲力尽的一起坐倒。没有问专门放风,我上去对着蓝妖尸体使用自己初级二等的“切割术”,虎王捡起地上爆的装备和银币,除了蓝妖爆的金器级长剑,银器级项链,还有剑下无情的银级靴子和落月之神的银级长弓。

虎王看着专门放风:“你是想要回你朋友的装备吗?这两件拿去吧。至于火灵王的戒指,这位兄弟有用,他就留下了。”

专门放风犹豫了一下:“我不是来要装备的,我跟他们并不是特别好的朋友,一直觉得跟他们合不来,老大以后我就跟你混行不?感觉你人比火灵王好太多了。”

虎王哈哈一笑:“可以啊,我早就想找个祭司组队打宝,可惜现在祭司能练到20级以上的太少,而且全都是有团队的,不好找啊,我就收下你这个小弟了。不过,如果你以后敢阴我,我的报复可是不留情面的!”

专门放风不好意思的摸着头,看来他岁数不大,只是一时跟错了老大,本质倒不坏。

在蓝妖身上经过不知多少次失败以后,我切下一张巨型的蓝妖皮,抠出一颗妖之精元,还剥下它三根指甲,我已经累得不行,眼睁睁看着尸体消失,再看“切割术”,这么会儿工夫,已经快要升三等了,看来在BOSS身上练切割术效率还真高。

等待下章

 

    六年级: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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