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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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文化的传承,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古人所云:“书中自有颜如玉,黄金屋,万斛粟。”林语堂说:“读书之意义在于开茅塞,除陋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善灵性。”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穆尔说:“一间没有书的屋子,正如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培根说:“书籍是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吉本说:“有创见的书籍传布在黑暗的时代里,犹如一些太阳光照耀在荒凉的沙漠上,为的是化黑暗为光明。这些书是人类精神史上划时代的作品,人们凭借它们的原则,向种种新的发现迈进。书本是将圣贤豪杰的心照射到我们心里的忠实的镜子。”一个人不读书,就像是窒息和阻塞了肺腑。1987年47岁的俄裔美籍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走上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演讲时说:“在这些罪过中,有着更为深重的罪过,这就是鄙视书,不读书,由于这一罪过,一个人将终生受到惩罚,如果这一罪过是由整个民族犯下的话,这一民族就要因此受到自己历史的惩罚。”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能有一二知己,已是十分有幸了。其实,人一生中可拥有很多知己,既是你的良师,又是你的益友;既不会背判你,也不会出卖你,并且一辈子对你不离不弃,扶助你走完人生之旅——它们就是书本。
读书可治愚。我国西汉时期的刘向就最早提出这样的观点:“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从医学的角度来看,读书不仅是医愚之良药,也是治病的良药。《唐诗纪事》里就明确指出:读杜诗可以“疗疾”。读书,虽可治病,但毕竟与中西药中的药理有所不同。它主要用于情志方面疾病的治疗,诸如懦弱、疑虑、灰心、急躁、萎靡、气盛等等,大都可以通过读书得以调理和矫正。因此,出现了“读书如痴,爱书如子,藏书如宝”的光辉典范。
读书可脱俗。“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博学才丰的林语堂先生就是这么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的。一个人,读书如果不是为着这样的宗旨,就没有必要寄各种希望于书籍之上。书籍是为着那些渴望走出庸俗、走进崇高的人而诞生和准备的,读书可以排脱俗气,要排脱俗气还须多读好书。
读书可益寿。读书何以能够养生延寿?因为,读书是一种涉及全身的活动,不仅有视觉和其它感觉,而且还涉及到大脑反射和意识活动。所以阅读书籍不但能开阔思维视野、除却抑郁情绪等心理疾病,而且合理读书,合理用脑亦可延年益寿。据新近医学研究发现:人体健康首要是心理健康,而良性精神刺激可调节人体的免疫功能。
读书如交友。清人包世臣曾在自己书房撰一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奇书。”其实,与书为友,对于那些渴望摆脱功利束缚和郁闷困扰的人来说,不仅比航船、骏马、山水可贵,还应该比世间其它一切俗气的事物可取。当我们的胸襟不够开阔,气度不够宏大,眼光不够长远,思想不够洒脱,脑子不够活跃时,书籍如挚友云步轻盈地走上前来,和善温雅地开导我们,使我们能正视人生的成败得失,贫富多寡,悲欢离合,我们将不愿意愉懒耍滑,不会自甘堕落,更不至于失掉自我,泯灭了灵魂,陷入了泥沼。
读书如品茶。读书时要用心去品味,就像品茶那样,才能把书阅读咀嚼出味道来,使人获得这浮世里最为得体的精神享受,我们在阅读中悉心品味出无穷妙趣的时候,就会一如吮吸馥郁甘甜的上等好茶,岂不快哉!
读书是享乐。书中那些妙言佳句,机智睿敏的雄辩,旷达不羁的诗情,逗人捧腹的幽默,化浓为淡的闲笔,都化作了大山的雄浑,翠竹的豪情,松涛的旋律,山泉的甘醇,生命的绿韵,让你尽情享受着温馨和甜美。读书时有不同的心境和况味:高兴时,读出一种澄明和冷静;烦恼时,读出一种旷达和超脱;寂寞时,读出一种安恬和消闲;失魄时,读出一种儒雅和自信;浮躁时,读出一种幽默和沉稳;苦痛时,读出一种豪放和解脱;困扰时,读出一种从容和大度;尴尬时,读出一种仁厚和坦然;迷茫时,读出一种彻悟和释然。
读书能御寒。有的说:感冒喝开水,天寒读文章。读起书来,心境与读文意境交融,远离世间喧哗和浮躁。伏案而读,沈从文那种独特的语言表达,冰心的亲切,丰子恺漫画式的勾画,许地山、孙犁的直朴,巴金的真诚……只要用心读书,天簌人簌俱为静,信手拈卷,达观地与古人对话,无丝竹乱耳,无案牍劳形,满眼的杏花春雨,化作一把把犁耙,犁开冰冷封冻的心扉,那千年不朽的文人墨客,犹如用一支支蘸满诗情的笔在你心田营造丽日、阳光、绿荫、熏风,拂去你心头的雨霏、寒霜和冷风,让你细细品味苏子“吾无往而不乐”的人生哲理。
读书能消炎。入夏,温度在直线上窜,这时打发酷暑的最妙办法就是读书。读思至此,不觉一股清风而来,幽幽的,凉凉的,心田获得一种难以言表的享受。到了夜晚,吃过饭,洗完澡,背靠躺椅,手捧一卷书阅读,不知不觉渐入佳境,此时不热不烦,心绪舒坦,生出“如春登台”的快意。如有失眠,干脆一骨碌爬起来,读一些闲适小品和散淡随笔,消除愁苦,松驰神经,油然进入甜静的梦境。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耐人寻味的话: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两人交换之后,每个人手中仍然只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智慧,我有一种智慧,因为吸收了别人的智慧,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又有收获。细细品味此言,不也对我们的读书作了最直观最生动最完整的诠释吗?
读书,该是心理情感的对话。在脉脉温情里,在孜孜不倦中,读书人对作者的思想倾向、思维轨迹,莫不了然于胸、烂熟于心,故而独自“进得去,出得来”之神韵,在对话的平台上、交流的栈道上,与作者无事不叙、无理不论、无情不抒。
当情感的宣泄难以自已时,读书人自会油然地将属于自己的那份领悟、那份独白,似雪片般地悠然泻在书山一角,形成读书人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留下读书人与作者对话的履痕印记。
一个人应该有两层意义上的房屋,一层是供肉身所需的居所,另一层应该是供灵魂自由出入的房屋。我想,书应该是一个人灵魂的房屋。平时我们为工作忙,为生活忙,为家庭忙,而当我们关上由这些“忙”所搭建的门,让心灵走进属于自己的原野,肆意散步、奔跑时,书页上行行文字不就是错落有致的阡陌,段段迷人的词语不就是原野上尽情绽放的花朵,点点闪光的思想不就是挂在枝头的累累硕果?一个住在书里的人是幸福的人。
读书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远大目标,概括起来可分为:为知、为己、为人。为知,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学问、识见和智慧。只要有利于知识积累和开慧益智的书都要读,正如鲁迅所言,哪怕是讲扶经验和教训,增加知识和才智。总之,博学从而多才多艺。这些都是“为知”的需要,也是读者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和目的。为己,就是古人所说的修身,培养自己的人格、道德和情操。苏东坡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诗句。实践证明,读书的多少和成效高低,往往与一个人的素养和气质有关。读书有益于身心健康,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的“内功”,这是古今知识分子追求的读书目标。为己较之为知,是高一层的境界,应大力提倡和光大。为人,并非装饰自己,给别人看,而是为黎民百姓而读书,正如周恩来少时所说的“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也是每一个读书人应重视和追求的崇高目标。
要想达到读书的目的,其方法非常重要,值得研究。马克思读书有“三字诀”:博(博览群书)、记(做记号)、读(熟读成诵)。徐特立读书有“三法”:日积月累法、古今中外法、借书摘抄法。鲁迅读书有“三性”:目的性、灵活性、广泛性。茅盾读书有“三式”:第一遍鸟瞰式,第二遍精读式,第三遍消化式。李公朴从书中挑出“三条路”:一是读活书(读言之有物书),二是活读书(动脑筋思考),三是读书活(读书联系实际)。英国哲学家培根关于读书的三个比喻是:我们不应该像蚂蚁那样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一样,只从自己肚子里抽丝,而应该像蜜蜂一样采百花酿甜蜜。为了提高读书效果,要借鉴名人,并总结出自己一套读书方法来。
我国历代文人雅士不但讲究读书,而且对书房的名称也很讲究。为书房命名时,或以言志,或以自勉,或以寄情,或以明愿。唐人刘禹锡把自己的陋室与诸葛亮的“茅庐”及西汉文学家杨雄的“玄亭”相提并论,借以表达安贫乐道的情趣和保持节操的愿望。陆游晚年的书房叫“老学庵”,表示要活到老学到老,生命不息,学习不止。蒲松龄的书房叫“聊斋”,即闲谈的地方,以排遣寂寞和苦闷之情。梁启超的书房叫“饮冰室”,以表达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忧虑。鲁迅的老师寿镜吾的堂号叫“三味书屋”,三味之意就是“读经味如稻粱,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百家如醯醢。”孙犁的书房叫“耕堂”,姚雪垠的书房叫“无止境斋”。杨树达有“积微居”,丰子恺有“缘缘堂”,梅兰芳有“梅花诗屋”,冯有兰有“三松堂”,阮章竞有“苦噪楼”,启功先生有“励耘堂”书屋之称等等,可谓是含义深刻高远。
同时,宋代王廉清的父亲王性之酷爱读书,家中“藏书数百箧,无所不备”。王性之去世后,秦桧的儿子秦喜,倚仗其父势力,想用封官作诱饵,夺取王家的藏书。他写信给会稽郡太守并许愿,只要王廉清把藏书交给他,就给官做。王廉清坚决不答应,说:“愿守此书以死,不愿官也。”
宋代大诗人陆游,从咿呀学语到老年病逝,可说是终生与书为伴。他给自己的居室起名叫“书巢”,并专门写了一篇《书巢记》记叙其来历:“吾室之内,或栖于椟,或陈于前,或枕藉于床,俯仰四顾,无非书者……间有意欲起,而乱书围之,如积槁枝,或至不得行,则辄自笑曰,此非吾所谓巢者耶!”陆游曾计划造一座藏书阁保存自己的几万卷书,但因遭扰乱,最终未能建成。
明代范钦性喜购书,并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建成“天一阁”藏书楼;到他的晚年,阁中藏书已达七万多卷,其中不少是海内孤本。为了保护藏书不散失,范钦生前将家产分作两份,一份是“天一阁”全部藏书,一份是一万两银子,让两个儿子挑选,同时立下“代不分书,书不出阁”的遗训。次子大冲要了藏书,他继承父志,进一步完善《天一阁藏书禁约》,严格规定:“凡阁橱锁钥,分房掌之。禁以书下阁梯。非各房子孙齐至,不开锁。”尽管如此,明末战乱及偷盗等灾祸仍使“天一阁”藏书大批遗失。
明代朱彝尊酷爱书,有些书买不到他就千方百计借来抄。朱彝尊在京任史官时,常遣书吏五纶随他出入史馆,为其抄录四方征集之书,后被人告发,吏部将他贬官一级。顺治七年(1650)十月,钱谦益绛云楼藏书被焚,朱彝尊得知钱曾为这些书编过书目,想借来读,钱曾却秘不示人,于是朱彝尊就举办酒会,宴请钱曾等江南名士,自己则乘机买通钱曾的书童,偷出书目,叫几十名书吏分头抄录,然后再原本归还。此举虽不够光明磊落,但出于爱书心切,当时人并不计其过。
清代丁雄飞13岁随父亲收购典籍,19岁即开始藏书,后积书二万卷存于“心太平阉”。其友人黄虞稷,诗书传家,20岁时就已博览群书。他每次来丁雄飞“心太平阉”,见书籍盈架满床,便心痒羡慕。但两家相距十多里路,不可能天天去看书。鉴于有些藏书不是黄有丁缺就是丁有黄缺,为了相互借阅传抄,两家成立“古欢社”,约定:“每月十三日丁至黄,二十六日黄至丁;人入他友,恐涉应酬;午后饭,一荤一蔬,不及酒;借书不得逾半月。”此约十分简便,后人多有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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